交通部回应高速收费:绝不允许借机违规涨价

2020年01月18日11:35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交通部再次回应高速收费热点问题:绝不允许借机违规涨价

  人民网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乔雪峰) 1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室主任吴春耕介绍,自2020年1月1日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以来,全国高速公路网总体运行情况不断向好,车辆通行效率明显提升,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和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ETC)的效果初步显现。

  吴春耕介绍,从今年1月1日0时起,全国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启用新的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经过半个多月的不断磨合和完善,总体运行情况不断向好,车辆通行效率明显提升。

  “撤站”17天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效率明显提升

  吴春耕指出,目前,全路网呈现“两稳定、两提高、四降低”的特征。“两稳定”即新的联网收费系统实现基本稳定运行;除系统切换初期外,各地车道和收费站系统基本保持稳定有序运行。全网交通量由1日的2652万辆次,增长到14日的3065万辆次,客车ETC车辆使用保持在76%左右。“两提高”即货车ETC使用率稳步提高,由1日的17.04%增长到14日的19.65%;车辆通过出入口收费站的速度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3%。“四降低”即出入口日均拥堵缓行500米以上收费站的数量同比降低21%,平均拥堵时长降低10%。客车通过省界的时间由15秒降低为2秒,货车通过省界的时间由29秒降低为3秒。

  针对系统切换初期少数地区出现的运行不稳定、收费金额异常等问题,吴春耕表示,交通运输部实时梳理,分别成立一对一的工作小组,指导帮助相关地区化解难题,保系统运行、保站点畅通,保安全稳定。一是加强技术攻关。组织六支技术骨干队伍,分赴技术力量薄弱和运行不太稳定的省份,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二是加强疏堵保畅。建立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高速公路收费站三级调度联动机制,对全国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实行24小时监测,发现拥堵缓行长度超过500米的,立即启动协调机制,及时调度疏导。三是加强费收复核。严格执行“两个确保”“一个降低”的要求,对公众反映的问题线索逐条核实、逐条处理、逐条回复,坚决维护高速公路用户合法权益。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没有调整 绝不允许借机违规涨价

  针对网友反映撤站后通行费变高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表示,首先是关于收费标准的问题。一是关于客车收费。在这次撤站过程中,各地客车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没有调整,变化的是费额取整规则和按照实际通行路线实现精准收费。二是关于货车收费。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型收费,各个省份要重新核定货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两个确保"和"一个降低",科学合理核定本地本区域的收费标准。确保在相同交通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实现新的收费标准对应吨位比满载吨位至少降低10%。

  此外,我们还要求各地深入开展客车和货车收费标准的复核,重点核定客车和货车收费标准是否达到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通过降低收费标准或者通过差异化的方式落实下去,绝不允许借机违规涨价,增加企业负担。同时,我们也督促各地,严厉查处借机违规涨价的行为。我们将继续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大家反映的费率上涨的问题,我们将责成相关省份逐个核实,查明原因,依法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正研究制定ETC出口费用显示方案 可通过短信和App查询

  对于ETC车道出口不显示全程费用的问题,吴德金表示,新的联网收费系统是一个离线系统,在ETC车道出口计算全程通行费用,需要从沿途的每个ETC门架系统中调用该车的通行计费记录,计算时间大于车辆通过ETC车道的时间。因此,按照"通行优先"的原则,新的联网收费系统通过短信和App查询进行告知。“但切换的初期,两种方式落实的都不太好。”

  对此,吴德金表示,交通运输部已经印发通知,部署各地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及时落实短信推送账单和APP查询工作,保障公众及时获知通行费额。同时,我们也根据广大车主对出口显示费用的要求,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了费用显示的技术方案。下一步,加快推动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实施。

  吴春耕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尽早尽快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绝不给广大人民群众添“堵”,绝不增加企业和百姓出行负担,坚决把党中央做出的决策部署和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让更多的群众享受改革的红利,享受到便捷通行的是实惠。

(责编:张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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