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细化18条措施 守好疫情防控第一线

2020年02月13日16:13  来源:中国常州网
 
原标题:守好疫情防控第一线,民政细化18条措施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使所有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常州市民政局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社区防控工作出台了18条细化措施:

一、依法依规加强社区防疫工作

1. 社区居民在防疫期间应当服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和安排,主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2. 社区要按照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科学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社区工作人员因疫情防控工作履责不力造成重大疫情影响或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二、加强小区管理和自我防护

3. 社区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辖区内小区封闭式管理工作,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临时检查点,封闭其他出入口,对住户进出小区实行体温检测,禁止不佩戴口罩的人员进出。对不具备封闭条件的零星楼栋,社区发动居民群众采取简易围栏、警示标志、人员看管等临时封闭措施加强管理和自我防护。

4. 社区要督促辖区内出租房屋房东落实好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将承租人相关信息提供给社区,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重点人员劝其推迟返常。

5.社区要督促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在小区出入口处中转存取。对需要进入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及临时通行证予以通行。

三、加强社区公共场所管理

6. 社区要监督区域内棋牌室、网吧、浴室等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全面关闭。对居民生活必需的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要督促其加强安全防护,张贴相关告示,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7. 社区要督促取消人员聚集性活动,督促居民“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向社区报备。

8.社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疫知识教育宣传,组织、指导做好小区公共场所和公用设施器具的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消除“四害”孳生环境,加强废弃口罩等垃圾污物管理,切断病源传播途径。

四、加强社区人员排查核查

9. 社区要对辖区内所有居民进行疫情排查;对获得的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重点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对近期返回社区的入常人员,主动做好对接登记工作,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到工作闭环、追踪到人、一个不漏。

10. 社区负责核查市民群众举报投诉线索,对经查证属实的,应按规定向上级指挥部门及时汇报,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建立举报线索奖励措施。

11. 社区在人员排查核查过程中,发现近期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接触史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应立即登记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并配合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发现发热人员,立即由120专车转送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其他居民发现有发热情况的,督促其佩戴口罩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12. 社区要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建档管理、一人一档;督促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按照相关规范做好自我隔离,每日两次主动申报体温等健康状况,采取贴提醒条、每日随访、调看视频监控、鼓励使用信息化手段等有效措施严格规范管理,同时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代购生活用品等无接触生活服务,做到隔离人,不隔离爱。

五、加强社区特殊人群帮扶工作

13.社区要加强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特殊人群的探视和照顾,统筹资源,为他们提供必要的防护和基本生活保障。

六、加强社区防疫力量整合

14. 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战时体制”,由街道(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辖区治安管理、卫生健康、志愿者等力量和资源,全力支持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注重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和其它社会力量为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优势,鼓励他们参与社区防控工作。

15.注重社区自治功能发挥。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是一项整体性工作,要落实好联防联控措施,发挥居民自治功能,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和驻社区单位积极参与,与物业等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治,做好小区出入口值守、人员排查核查、公共场所巡查、环境消毒整治等工作。

七、加强社区防疫工作支持保障

16. 疫情防控期间,社区要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疫情相关人员排查核查、防控措施落实等重点工作,只接受各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其他部门或单位要求社区上报书面材料、填报数据报表、提供各类证明等,社区有权拒绝。

17. 各级民政部门要协调相关单位为社区开展防疫工作提供业务指导、物资保障和人员支持。对在一线参加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临时性工作补助,对他们提供人文关怀,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18. 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对接相关单位对社区要加大关心关爱、奖励激励、容错纠错力度,大力宣传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出的典型。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者,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提档升级,并进行重点培养。在组织开展相关评比表彰奖励时,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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