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男子借卖口罩之名诈骗 网络庭审获刑三年半

2020年02月19日21:44  来源:荔枝新闻
 
原标题:宿迁一男子借卖口罩之名实施诈骗 网络庭审获刑三年半

2月18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理宿迁市首起虚假出售疫情防控物资网络诈骗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被告人梁某某!能听见我说话吗?”“能听见。”由于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这次庭审,宿豫区法院采用了互联网远程开庭形式,被告人梁某某、辩护人、公诉人和法官分别在不同场合,远程出庭。

经查明,1月31日至2月1日,被告人梁某某见口罩销售紧缺,利欲熏心,尽管自己没有货源,但还是打起了“空手套白狼”的主意。

网络庭审中,被告人梁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先注册了微信,然后再注册个快手账号,发布一些自己有大量N95口罩的视频,再把人引流到微信上,然后来卖这个口罩。”

四川籍张某某看到梁某某发布的虚假信息后,以每个0.8元的价格购买了60000个普通一次性口罩,并分三次向梁某某转账48000元。梁某某收到货款后提供了虚假快递单号,随后将被害人拉黑,部分钱款被梁某某用于网络赌博。法院认为,被告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名义,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利用疫情防控物资紧缺的行情实施诈骗,危害疫情防控工作,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现判决如下,请全体起立!一,被告人梁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二,将被告人梁某某退回的违法所得四万八千元发还被害人。”被告人梁某某受到了法律严惩。宿豫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海港提醒广大群众,在疫情期间如果需要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一定要到药店或者是正规电商网站购买,不要轻信社交平台上的个人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江苏广电宿迁中心站/徐徐 通讯员/孙成坤 编辑/吴燕)

(责编:张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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