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出台38条政策意见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04月10日16:25  来源:海门之窗
 
原标题: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实现“三年财政冲百亿,百强排名升五位”的目标。

《意见》主要从巩固核心企业支撑能力、增强中小企业发展动力、提升民营企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对外开放活力四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意见,对税收、用地、融资、人才奖励予以明确,全力促进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做优。同时,将每一项政策意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责任部门,确保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巩固核心企业支撑能力主要包括鼓励扩大规模、鼓励有效投入、鼓励优质项目、鼓励资本运作。在鼓励扩大规模上,围绕推进企业梯度发展、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推进发展总部经济、推进发展支柱产业等四个方面进行奖励。工业企业、领军企业当年应税销售增幅越高奖励越多,其中工业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领军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成功收购符合产业链整合或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市内外企业给予补助,其中对列入我市“1532”工业大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最高奖励限额提至200万元。对总部经济按其主要经营指标进行综合评分,分类给予奖励。对支柱产业给予个性化奖励。在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投入上,重点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投入、企业软件投入。对工业企业按照新增设备投资额给予分档奖励,最高补助限额2000万元;对当年软件投入,最高奖励限额50万元。在鼓励优质项目上,重点支持重大项目投资、推行土地差别化定价、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其中单个重大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亿元;服务业重点项目最高奖励限额50万元。在鼓励资本运作上,重点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资本投资,全力推进本市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按工作进度给予工作经费奖补;支持企业资本投资,对募资投向、配股增发、并购重组企业给予奖励。

增强中小企业发展动力主要包括壮大市场主体、降低经营成本、破解融资难题、减轻税费负担。促进小微企业进规模,对当年新进规工业企业、服务业批零住餐企业,分时分档进行奖励。鼓励企业开拓市场,对企业参加政府组织或权威省级以上行业组织安排的各类展会给予补助。支持职工技能提升,对有培训能力的企业自主举办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班,按600至12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直接补助企业;开展海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对获评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降低企业要素成本,降低企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压力,扩大天然气市场覆盖面,对日用气量较大的企业实施相对应的阶梯价格;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放大担保转贷功效,创新金融产品服务,落实税收减免政策。

提升民营企业创新潜力主要包括加快自主创新、提升品牌质量、促进两化融合、加强人才支撑。加快培育创新主体,设立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鼓励企业提升自主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提升企业研发攻关能力,对科技成果转化、关键技术攻关及推广予以奖励。高质量推进双创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和南通市级各类平台载体给予不同奖励。鼓励质量强企,对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和经权威部门评价确认的体系认证和江苏省级质量信用企业的给予奖励。鼓励标准制定,推进品牌创建,均按不同等级予以奖励。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装备制造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强化人才要素保障,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奖励。

激发企业对外开放活力主要包括鼓励企业走出去、鼓励做大离岸在岸规模、打造外贸发展新业态、深化金融信保合作。对企业走出去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离岸外包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外贸新业态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金融信保合作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同时,对列入我市“1532”工业大企业培育库中的企业、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相关奖励扶持事宜可“一事一议”。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上级各类奖励资金,上级和本级奖补政策不得重复享受,上级相关奖补资金低于本市的部分由市财政补差。(刘海滢)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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