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环境优化 南京野生动物种群大量增加

2020年04月24日08:40  来源:南京日报
 
原标题:栖息环境优化,野生动物种群大量增加

  “依托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收容救护野生动物156种6756只。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查处非法猎捕和违法驯养繁殖案件14起……”4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南京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大量增加

  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今年2月下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展开执法检查。近两个月的执法检查中,市人大常委会与江宁、栖霞等6个涉农区上下联动,协同开展执法检查。

  “我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优化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野生动物资源种类数量大量增加。南京地区有昆虫795种、鱼类99种、兽类47种,鸟类243种,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鸟类126种,占南京市鸟类总数的51.85%。”在执法检查中,市绿化园林局负责人介绍道。

  记者跟随检查组在老山森林公园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整个森林公园加强了对保护小区的建设管理,对隔离护栏进行了维修加固,安装了远程监控设备,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警示牌随处可见。

  为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我市先后新建江豚自然保护区、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和上秦淮、池杉湖、东屏湖省级湿地公园;新批复建设湿地保护小区13个。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8.3%,开展退化湿地恢复治理工程10项,恢复湿地约2.5万亩。

  4月9日,执法检查结束时已临近中午,南京长江江豚自然保护区监测站给检查组发来一段实时监控视频。记者在视频中看到,长江水面波光粼粼,不远处,三头江豚在江面追逐嬉戏,时而潜水时而跃出水面,呈现一幅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面。

  严惩野生动物交易,查处违法案件14起

  2019年,栖霞区徐某等6人非法收购、出售非洲灰鹦鹉、亚历山大鹦鹉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分别被判处六个月到两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据市公安局有关同志介绍,自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系统先后开展“亮剑”“保江护河”“盘羊”等行动,共查处案件14起。

  到3月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4万多人次,对全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宠物店等各类市场主体13万多户次,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经检查,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总体规范有序。

  执法检查组也发现,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在野生动物救助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老山森林公园、中山陵园管理局等有关单位,与红山动物园建立了联动机制,对受伤或被捕捉的野生动物进行专业治疗。据了解,2016年以来,共收容救护禽鸟、两栖爬行动物、哺乳动物以及其他野生动物156种6756只。

  市民无序放生、紫金山野猪增加等问题有待解决

  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毛新平告诉记者,执法检查发现,市区两级林业部门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具体工作的人员均为非专职人员,各区林渔业主管部门所配备的野生动物管理人员也均为兼职人员。专业人才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工作的开展。

  据中山陵园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有些市民把家养的宠物放生,一些高等级的动物在野外大量繁殖后,对低等级动物造成了伤害,特别是猫狗,由于大量繁殖,在野外缺少食物后,捕捉鸟类,野兔等。去年在紫金山景区,两只放生的野狗把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獐子追至紫霞湖,直接造成了獐子被淹死。

  此外,他还告诉记者,通过视频监控发现,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的加大,野猪在紫金山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加,已繁衍出多个种群,对登山人员的安全构成了威胁。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形势的发展,与《野生动物保护法》配套的相关管理办法还不完善,野猪毁坏农田农作物、鸟类破坏果园水果、鸟类捕食养殖户鱼苗等野生动物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补偿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难以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诉求。

  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之所以组织此次执法检查,就是要推动这些问题的逐步解决,进一步提高政府对野生动物依法保护、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力度,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通讯员 周立人 肖日东

  南报融媒体记者 许琴

(责编:唐璐璐、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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