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43名服刑人员狱中照领养老金 已追回

2020年09月16日16:29  来源:江海晚报
 
原标题:43名服刑人员狱中照领养老金

因信息不对等,如东43人在监狱服刑期间还在按月领取养老金。经如东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追回被违规领取的全部养老金44万余元。

今年4月,如东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本县户籍中被判刑人员存在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情况,遂对近年来受到刑事处罚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排查发现,如东县法院判决受到刑事处罚的华某等43名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依旧违规领取养老金,其中8人领取的为企业职工养老金,35人领取的为城乡居民养老金,其中违规领取养老金最多的达8万元人民币。

根据法律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放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据了解,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是因为信息交换渠道不通畅,公检法司和社保部门尚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尤其是对异地判决、服刑等人员信息无法追溯或查询。为防止国家利益受损,如东检察院向负有社保征收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追回被违规领取的养老金。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43名服刑人员的情况进行系统排查、信息比对,停发了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养老待遇,并对社区矫正人员、实刑改缓刑人员,矫正期与缓刑期停止待遇调整。同时,该部门还主动牵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联系,定期交换数据,及时停发收监服刑人员待遇,并依法恢复刑满释放人员待遇,对已违规领取的养老金,以规劝主动退还、限期返还、司法途径追缴等方式一一追回。

通讯员凌燕 记者何家玉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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