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台方案全链条监管 减少进口冷链食品风险

2021年01月12日16:19  来源:南通日报
 
原标题:最大限度减少进口冷链食品风险

冬季以来,全国多地接连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包装物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样品,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疫情的风险加大。

1月9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南通市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起草并以市防疫指挥部名义印发,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防为主、以控为要、人物同防、闭环管理的防控策略,充分整合全流程监管资源,形成全链条监管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进口冷链食品输入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属地负责 企业主责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承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消毒、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属地责任,成立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组;按照“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思路,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对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加工、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等)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组织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直接接触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辖区内进口冷链运输、贮存、加工、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全面排查,确保所有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仓,实现“应进尽进、应检尽检”。

冷链食品进口、运输、贮存、加工、经营主体是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方案》要求企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要求,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主体责任。冷链食品物流企业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行单证查验和信息登记,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冷链食品;冷链食品贮存、加工、经营单位应落实冷链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明确生产厂家、产地、供货来源的冷链食品不能进货、入仓、加工、经营。

部门协作 联防联控

《方案》明确了市场监管、海关、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公安、农业农村、打私办等22家部门的职责分工,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作配合,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消毒、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形势研判,加大协调联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

根据《方案》,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合理规划、设置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专用通道、交通防疫卡口进口,引导冷链运输车辆至信息登记查验点进行信息查验,对所有冷链运输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并通报给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

环节管控 全流程防控

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全流程疫情防控,涉及入关、运输、贮存、批发、生产加工、经营(含零售、餐饮等)等多道环节。《方案》对各环节中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面消毒、从业防护及应急处置工作均作出明确。

《方案》要求在全流程防控中做到“应进尽进,应检尽检,应消尽消”,即所有进入南通市范围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集中监管仓,确保应进尽进、应检尽检;对进口冷链食品直接接触人员每周一检、应检尽检;对进口冷链食品的包装、运输装备以及销售场所、餐饮单位等进行全面消毒。

《方案》明确,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是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领导机构,要成立由卫生健康、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城管、交通运输、农业、海关、新闻宣传等部门组成的进口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承担进口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发现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呈阳性时,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王玮丽)

(责编:萧潇、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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