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通报一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整改情况 问责24人
人民网南京12月14日电 (马晓波)据“淮安发布”消息,14日,淮安市通报了今年第二批营商服务“黄牌警告”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12月8日,相关地区及单位问责24人,其中给予书面检查7人、提醒谈话8人、诫勉谈话5人、解除劳动合同3人、立案调查1人。
具体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清江浦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退休一件事”专窗未提供一窗集成服务。
整改情况:清江浦区人社局调整审批人员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对“退休一件事”专窗优化调整,由专窗工作人员进行统一收件办理,确保群众无需多窗口反复提交材料,并为无网络操作能力人员提供全程系统操作代办服务;同时增设后台审核复核岗,加强内部沟通协作。
二、淮安区河下街道站前新村社区居委会强制企业捐款。
整改情况:将案例的情况列入当月“黑榜”名单在全区进行曝光,组织人员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开展“说到做到、干就干好”作风提能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负面案例进行严肃问责。
三、盱眙县凹土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整改情况:盱眙县委责成凹土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加大对凹土协会的管理指导,理清职责边界,修订完善文件,将凹土科技产业园区作为特色园区统筹产业布局,持续加强对凹土产业发展的管理、指导、服务力度。
四、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财务与审计处项目合同签订、资金支付超期。
整改情况:建立“项目管家”系统,对生态环境各类项目申报、资金安排、项目采购和资金拨付进行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对全市生态环保类项目谋划储备和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统筹、协调、督办。
五、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城南派出所对企业诉求办理不力。
整改情况: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牵头负责,市局刑警支队、清江浦分局组织专班力量,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损失,取得谅解。同时对警情处置、执法办案、派出所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排查,完善制度,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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