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江苏频道>>社会

江苏为公共交通安全立法:明令禁止抢方向盘等行为

2022年01月16日08:59 | 来源:我苏网
小字号

原标题:江苏为公共交通安全立法:明令禁止抢方向盘等行为

  14日下午,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明令禁止抢方向盘、辱骂司机、霸座等行为。这一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一条例明确了公共交通工具内、场站的治安管理适用这一条例,这里的公共交通包括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等,场站是指本省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站点、公共汽电车场站、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管理范围内。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司法心理学专委会副秘书长马勇介绍,“这次适度延伸了过去我们所讲的地面公共交通的范围,把出租车、网约车也视为公共交通的一部分,但是目前水路运输以及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的治安管理”。

  乘客等作为公共交通参与者,直接影响公共交通治安秩序,因此,这次的《条例》中对乘客等可能存在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出列举和禁止。如不得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不得抢占、霸占为老幼病残孕等设置的专座;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不得抢控方向盘、变速杆等驾驶操纵装置,不得殴打、拉拽、辱骂驾驶人员;不得实施性骚扰、猥亵、盗窃或者偷拍、偷窥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此外,为保证公共交通驾驶安全,《条例》明确了“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遭到妨害安全驾驶行为侵害时,应当按照应急驾驶操作规范采取紧急制动或者其他避险措施,避免公共交通工具倾覆或者人员伤亡等危害后果发生”。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分公司汽车十一队副队长赵涛介绍,“我们车队会对驾驶员进行教育的,如果遇到辱骂驾驶员的行为,首先要控制好自己情绪,严重情况下,就停到路边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如果不及时停车,对驾驶员情绪有影响,就有安全隐患,对于比较严重的抢夺方向盘的行为,我们要求驾驶员立即停车,及时报警”。

  此外,《条例》鼓励乘客对正在进行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予以劝阻、制止,明确对乘客制止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符合见义勇为人员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汪泽)

(责编:黄竹岩、张妍)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