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特级技师评聘首批试点企业名单公布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苏省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又有新进展,日前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对试点企业进行了审核遴选,公布了全省首批特级技师评聘试点企业名单,20家企业将可开展特级技师评聘工作。
据介绍,长期以来职业技能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级,为了让更多技能人才突破过去的“天花板”,江苏于去年11月印发《江苏省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为优秀技能人才提请申报特级技师。
根据政策要求,特级技师评聘权限全部下放给试点企业,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试点企业根据生产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充分发挥企业自主评价的特点。所以,确定试点企业可以说是评聘工作开展的前提。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杨进保介绍,此次申报试点的企业由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推荐,原则上每个设区市 1~2 家,企业都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规模以上企业(按统计口径); 二是已组织开展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三是企业有一定数量的高级技师。
同时,政策也鼓励“G42+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踊跃申报,不占用设区市推荐名额。因此,在最终名单中,无锡的红豆集团、南通的中天科技、苏州的沙钢集团和亨通集团4家同时也是“G42+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
此次通过审核遴选确定了试点企业、并向社会公布,走出了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重要一步。据悉,经过公示后,这些试点企业将于2月底陆续开始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开展实质性的评审。据介绍,评审形式将由企业自主决定,可综合运用业绩评审、技术攻关、口头答辩、企业内表彰等方式,考察职工在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先进技术成果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的业绩贡献。评审过程中,省、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将现场督导。
哪些人可以参评特级技师呢?根据政策,参评特级技师人员为企业生产科研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在企业生产、工作 领域得到一致公认,具备高超的解决生产一线技术难题业务水平或传师带徒成果显著,需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或是具有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应的正高级职称或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仍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
此外,具备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1.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 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 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奖牌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4. 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5. 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技能大师”称号获得者; 6.“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或“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 7. 牵头编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省级行业评价规范的专家组长。
据了解,今后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将可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可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享受疗养休假以及落户、住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待政策。此外,企业应为特级技师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工作平台,为其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以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最新数据显示,江苏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超过470万人。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杨进保表示,在企业试行设立特级技师岗位,不是简单地在职业技能等级上多加一级,而是在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方面进一步打破“天花板”。在企业试行设立特级技师岗位,将有效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经济社会地位,引领技能人才爱岗敬业、钻研技艺,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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