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1000万元!南京高淳“真金白银”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人民网南京8月1日电 (张瀚天)“跳五猖”“目连戏”“大马灯”……作为全国文化先进区,南京市高淳区拥有众多历史文化“富矿”,如何让特色文化发展更好,传播更远?近日,高淳区出台《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从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补助、文化企业引进培育、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文化人才引进扶持以及地方特色文化扶持等5个方面列出10条具体举措,其中,重大项目扶持额度最高1000万元。
在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补助方面,《措施》规定,对文化产业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30%扶持,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新招商引进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或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均不含土地费用)的创新性、引导性、示范带动效应较强的产业融合类项目,按照相关指标择优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具有重大示范作用和产业拉动作用、对高淳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突出影响和意义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形式给予补助,扶持额度最高1000万元。
文化企业引进培育上,高淳区对新办文化企业且当年或次年入库税收100万元以上的,从当年或次年起3年内,第一年按企业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后两年按70%给予扶持。首次列统的规上限上文化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产业链制造业实体企业当年开票收入首次达到标准的,给予企业最高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措施》明确,优先扶持公共技术平台项目。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引进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的规上企业,每新增1家给予1万元扶持。
在引进文化人才方面,高淳区也有相应扶持。《措施》提出,对文化事业单位引进国家级文化名家的,给予30万元的扶持;引进省级文化名人,给予20万元的扶持;引进市级文化名人及领军型文化人才,给予10万元的扶持。
此外,《措施》还明确提出扶持地方特色文化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扶持。对社会机构举办的具有高淳特色的全区性文化活动、民俗展演、非遗展示等,按照活动经费决算的30%予以补贴,单次活动最高补贴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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