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王立平:聚力破解城市更新难点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人民网南京3月10日电 (杨维琼)“城市高速发展的同时,带来了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诸多‘城市病’。各个层面需要积极探索,努力推动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市政协主席王立平建议,要聚力破解城市更新体系建设不够系统完善、资金渠道不够丰富多元、政策支撑不够精准高效等难点问题,形成一条有创新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之路。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我国城镇化率已达65.2%,江苏城镇化率接近74%,南京城镇化率则超过86%。王立平认为,当下,城市建设已经走到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更新、结构调优的新阶段。
针对顶层设计不明晰,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专家学者对城市更新的理解和认知存在差异等问题,王立平建议在关注实践热点难点、吸收各地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城市更新的宏观指导性文件,在广义狭义内涵、体制机制、政策规范乃至法律法规层面进行系统谋划,并与老城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政策相衔接,推动国家、省、市层面的全面统筹,引领政府、市场、公众多元参与,助力城市更新稳步有序实施。
如何加强规划引领?王立平认为,这需要从国家层面构建清晰明确、相对统一、便捷高效的城市更新规划引导体系,指导地方建立“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更新方案”相互衔接的工作体系,既强调详细规划的法定性、专项规划的专业性,也要兼顾城市体检的针对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切实规范各地的规划编制和服务保障,推动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
在王立平看来,城市更新是基于存量空间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要加强跨部门工作统筹协调,健全与存量更新改造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因此,既要研究土地供给创新模式,实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平台、社会企业之间的紧密协作;也要根据公共设施供给、招商引资等因素,综合评定项目的公益性贡献,通过创新土地出让年期约定和土地价款计算规则等方式,支持城市更新项目落地实施。同时也要研究编制城市更新技术指南,明确不同类别城市更新的规划设计技术要求,完善城市更新宣传引导机制,加大优秀案例宣传推广。
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全国各地尤其试点城市的创新突破难度较大,边界尺度较难把握。对此,王立平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加大对试点城市的综合授权,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协调指导试点城市在棚改、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进行创新实践。
王立平建议,在资金保障方面,可以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的使用范围,统筹使用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在税费政策方面,对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提供相关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在专项债方面,将专项债的使用范围拓展到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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