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起南京启动2023年第二轮汽车消费补贴 最高补助5000元
11月26日,南京市商务局发布2023年第二轮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公告。11月28日起,在南京市从事汽车新车零售业务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单位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车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以申请补贴。不限上牌地区。
补贴时间为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购车发票日期在11月28日当天及以后,且购车发票日期不早于合同、定金凭证,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户名都需要属于同一人。
补贴金额总量控制,按照初审通过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申请人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根据购车类型及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分档予以补贴。20万元以下,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均按照1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含)以上,燃油车按照4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新能源车按照5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
根据《南京市2023年大宗商品消费补贴发放机构评选实施办法》,本次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机构沿用第一轮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机构,由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执行。
今年6月6日,南京发动第一轮汽车消费补贴,截至7月11日南京市商务局数据显示,申请第一轮汽车消费补贴的消费者共有12262人通过复审,直接带动车市销售额约25亿元,带动比达70倍。
【补贴申请办法】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人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11月27日通过“南京消费发布”公众号公布)进入活动页面,并提交以下信息:
1、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3、能清晰看清交易日期、交易门店及交易金额的购车定金凭证。包括POS机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汽车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定金合同、带有订单号的定金支付页面截图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定金凭证,手写收据定金凭证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4、购车合同、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注册登记的新车号牌号码、行驶证、车辆正面、背面照片。
6、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人士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户)。(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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