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日前印发通知,将祛风通络颗粒等260种医疗机构制剂新增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其中,乙类240种,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30%不等;丙类20种,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0%。此外,《目录》内5种制剂调整了医保支付政策。各地自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吴刚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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