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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大作出决定 多措并举助力培养更多“大国工匠”

2024年08月01日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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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快打造一流产业工人队伍?年轻人不愿进工厂如何破解?7月3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创新结合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制度性安排,进一步激励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江苏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试点省份。截至2023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450万,占就业人员总量的30.2%;其中高技能人才475万,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2.8%,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975人。结合实际需求,《决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不仅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并强调增加源头供给,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职技融通,积极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同时还创新提出结合重点产业链建设,建立领导联系职业学校制度。

在完善评价机制方面,《决定》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跨企业、跨区域互通互认。其中,创新提出对获得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等相应奖项的参赛选手,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政策,保障有意愿的选手进入省属本科院校、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当前,存在技能工人经济待遇、社会地位不高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决定》明确提高经济待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对企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比照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执行同等引才补助津贴政策。对企业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分别比照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享受待遇。其中,为了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明确支持企业与高技能人才依法约定服务期、订立竞业限制协议。

在提升产业工人社会地位方面,加大表彰奖项和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向高技能人才支持力度。同时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全省高层次人才库管理。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分级开展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石小磊)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责编:黄竹岩、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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