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执法双指引同步施行 首创“精准监管+风险防控”

7月15日,《江苏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试行)》与《江苏省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试行)》同步施行,在交通综合执法领域率先构建起“精准监管+风险防控”新模式,为全国行业治理提供可复制的“江苏方案”。
江苏省此次出台的行政检查工作指引创新“企业点单、执法送餐”服务模式,当企业遇到安全生产条件重大变化、发生安全事故或被列为高风险企业等情况时,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主动申请检查,执法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回应并签署检查承诺。检查结果不作为执法结论,也不会触发后续执法程序,让企业能放下顾虑大胆寻求合规指导。
工作指引对检查频次进行精细化管控,明确区分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与个案检查的频次计算规则: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少检查,对重点监管企业适度多查;所有检查频次上限按事项对企业分级分类后录入系统,快到上限时,系统会自动向相关执法机构发出预警。
交通执法场景复杂,借助信息化技术,一次审批就能批量生成审批表和通知书,经企业同意后可电子送达。执法人员用执法终端按全省统一标准开展检查、记录结果,企业签字确认后,数据自动归集,实现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在执法规范方面,指引构建了全链条约束体系,其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负面清单为执法人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
今年以来,江苏陆续出台了内河水上交通执法电子卡口建设技术指南、无人机典型应用场景等一批非现场监管技术文件。目前,全省首批水上电子卡口已建成,能实现船舶检测、身份识别、异常行为识别等功能,数据实时传输至省交通综合执法系统,全程不干扰船舶正常航行。这种“不见面监管”模式正逐步覆盖道路运输、港口经营等多个领域,预计到2026年底,江苏交通非现场检查占比将突破60%。
为防止技术滥用,指引对电子监控设备使用设置了严格的门槛:须事前论证、法制审核和技术审核,设置明显标识并提前公示;采集的数据要“去标识化”处理,严防商业秘密泄露,确保技术监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同一区域高频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会及时分析原因,推动源头治理,避免简单以罚代管。
经济影响评估工作指引构建了“执法全流程风险筛查”机制,明确拟作出5万元以上罚款、吊销许可证、查封经营场所等9类情形必须开展评估,内容涵盖市场竞争、就业影响、合同履行等十大维度。
此外,指引还要求形成书面评估意见,明确减轻负面影响的具体措施,比如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暂缓缴纳罚款,对新技术新业态秉持审慎包容态度。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时,同步附上《风险化解建议书》与《信用修复提醒函》,引导交通执法从“处罚惩戒”向“教育引导”转变。
来源: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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