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创新“六长机制”公益诉讼工作机制
原题:江苏检察机关创新“六长机制”答好民生考题
公益诉讼聚焦“急难愁盼”
最近,常州市钟楼区的居民们发现,街头那些曾让人提心吊胆的电动自行车换电柜,如今都规矩地“站”在了安全区域,再也没有紧贴燃气管道、挨着高压变压器的乱象。这道由钟楼区委书记向区检察院出的题目——电动车电池安全管理问题,精准命中新兴业态的监管盲区,推动了当地存量换电柜安全隐患的整治。
民生“痛点”的破解,背后是江苏检察机关创新推出的“六长出题、检察答题、群众阅卷”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这场司法改革实践,以精准监督打通公益保护“最后一公里”。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江苏等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十载磨砺耕耘,从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案到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案,江苏检察机关创下多个“全国首案”,累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862件,9件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80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0余条首创经验被法律法规吸纳。
随着公益诉讼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如何实现案件线索从“有”到“优”、办案质量从“量变”到“质变”,成为亟待破解的改革课题。“以往公益诉讼线索多依赖群众举报和部门移送,存在碎片化、滞后性问题,很难精准对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的‘急难愁盼’。”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坦言。
时代出题,改革作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江苏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六长出题、检察答题、群众阅卷”公益诉讼机制,将地方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县、区)长、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检察长等“六长”的决策视野,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精准对接,并出台《江苏省检察机关“六长出题、检察答题、群众阅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指引》,推动改革举措走深走实、落地生根,真正实现从制度创新到实践实效的闭环转化。
《指引》不仅明确了公益诉讼“出题”的精准靶向、“答题”的规范路径和“阅卷”的评价标准,让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破解了改革推进中可能出现的操作模糊、标准不一等问题,更以刚性规范固化改革成果,确保检察履职始终紧扣党委政府关切、群众“急难愁盼”,让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高效运行。
改革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民生堵点的疏通上。近日,灌南县检察院联合县卫健委、红十字会对200余名体育场馆工作人员开展AED设备实操培训。培训现场,市民王女士一边小心地将模拟电极片贴在教学模型上,一边凑近设备屏幕仔细确认操作步骤,“现在很多公共场所都配备AED设备,工作人员手把手教怎么用,心里踏实多了!”
这份让群众安心的民生保障,是改革落地的响亮回音。“体育场所越来越多,但急救设备跟不上,万一有人运动中突发心脏骤停,黄金抢救时间根本抓不住!”县人大代表的一份建议直指民生短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将其作为出题内容,交到灌南县检察院手中。检察干警实地摸排,发现8个体育公园、1个室内体育馆没有配备AED,部分已安装设备存在外壳破损、维护记录缺失等问题。
一场“靶向治理”迅速展开。灌南县检察院牵头召开座谈会,明确县卫健委为责任主体,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公开招标采购15台AED设备,新设备按照“就近、可见、易取”原则投放到位,各场馆不仅在平面图醒目位置标注点位,还加装24小时发光指引装置,建立“场馆巡检+后台预警”管护模式。
“检察答题好不好,群众说了才算数。”江苏检察机关将“群众阅卷”作为改革重要环节,通过公开办案成效、邀请群众评议等方式,让公益保护接受社会监督。“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化改革,让‘六长出题’更贴合民生需求,‘检察答题’更彰显法治力量,‘群众阅卷’更具参与感。”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长江岸线的生态修复到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从文物古迹的保护传承到城市公共设施的完善升级,两年来全省“六长”已为121家市、县(区)检察院出题1395个,涵盖长江生态保护、文物非遗传承、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推动办理案件4694件。这场以人民为中心的公益诉讼司法改革,正以看得见的成效,让公益保护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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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剑护公益 为民履职践初心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陶国中
公益诉讼,关键在“公”,核心在“益”。只有把“出题权”交给党委政府关切、交给群众需求,检察履职才能精准命中公益保护的“靶心”。当“六长出题”机制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当“检察答题”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标准,当“群众阅卷”成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最终标尺,公益诉讼便从“司法独角戏”变成“多方大合唱”,其护民生、促治理的效能也得以充分释放。
“六长出题、检察答题、群众阅卷”模式并非简单的案件办理流程,而是通过持续的法治浸润、制度完善,为公益保护搭建长效机制。从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传统领域,到拓展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兴领域;从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到凝聚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合力,江苏公益诉讼检察始终以改革思维破解治理难题,厚植公益保护的社会基础。
构建公益保护协同共治体系是一个系统集成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尤其要注重“质效优先”,抓实有代表性的高质效案件办理,打造更多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要注重品牌引领,在持续擦亮省级品牌的基础上,鼓励各设区市结合区域特色因地制宜创新,形成一批全国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特色品牌。要注重长效赋能,建强领军型、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队伍,构建科学完备的高质效办案规范体系,推动公益诉讼检察从“点上突破”迈向“全域共荣”。(卢晓琳 陈明慧)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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