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关注|江苏公安交管部门:人为将机动车号牌褪色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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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白光迪
《人民日报》(2026年4月16日第12版)
傍晚时分,江苏省苏州市城市主干道上,车流缓慢前行。一辆深色新能源车驶过路口,白底黑字的车牌引起了路人的注意。
这样的画面,并非个例。连日来,在多个社交平台上,“新能源车牌变白”的视频频繁出现。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高速增长,有的车主在车牌颜色上动起了歪脑筋,有些博主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所谓“车牌褪色教程”,还有人直接在评论区晒出前后对比,把“改色效果”当作分享成果。然而,这样的“改造”,从一开始就已经越过了规则边界。

4月16日,《人民日报》第12版版面。
江苏公安交管部门明确表示,人为将机动车号牌褪色,属于故意污损车辆号牌,是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人为将机动车号牌褪色违法,我们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对此类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江苏省公安厅交管总队法制宣传保障支队民警吴巨星表示。
事实上,车牌的首要属性,从来不是装饰,而是识别与管理。无论如何调整,这一基础功能都必须得到保证。
从技术层面看,这种行为带来的隐患不容忽视。机动车号牌表面覆盖着专门的反光膜结构,能够在夜间或弱光环境下,将光线反射回摄像设备,从而形成清晰对比,保证电子抓拍系统准确识别。化学浸泡或强光照射会破坏这一结构。一旦反光性能下降,在雨天、夜间等复杂环境中,车牌识别就可能受到影响,不仅增加执法难度,也可能给交通事故追责带来隐患。有业内人士提醒,一些网络视频中所谓“不影响识别”的说法,并不具备科学依据,容易误导公众。
车牌在一定程度上承载了审美表达功能。但与此同时,作为公共管理的重要标识,机动车号牌的设计具有统一性和功能性要求。在这样的前提下,一些人为追求所谓视觉效果,对号牌进行“改造”,实质上已经越过了规则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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