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江苏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超千件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
收藏原题:去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超千件
在第39个“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25日通报,去年以来截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17件1583人。省法院同步发布5起典型案例,涉及源头性制毒、易制毒化学品非法买卖、麻精药品流失、“互联网+寄递”跨境走私、新型毒品流向青少年等突出犯罪类型。
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在对外贸易中结识国外买家,双方达成制造合成大麻素ADB-BUTINACA(以下简称ADBB)的意向。潘某随后找到从事化工行业的周某,两人明知ADBB属国家列管毒品,仍合谋共同制造。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间,周某、潘某累计制造ADBB逾40千克。潘某将部分毒品通过国际邮寄渠道向境外走私,其余被公安机关查获。法院依法判处潘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周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盐酸、甲苯、丙酮等貌似“常见”的化学品,也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国家严禁走私或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和运输。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唐某明知盐酸为易制毒化学品,在未备案的情况下,多次购买盐酸共计620余千克,涉案盐酸最终被他人用于制造毒品。法院依法判处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医疗用麻精药品具有药品与毒品的双重属性,被列入国家管制目录后须严格管理使用。2024年5月,某医药公司实际负责人樊某得知右美沙芬将于7月1日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后,大量购入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同年7月至8月,樊某在未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明知边某系吸毒人员,仍以牟利为目的,先后16次向边某出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共1392颗(15mg/颗),非法获利1450元。法院依法判处樊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顾敏)
来源:新华日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