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八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向牟利性投诉举报亮剑
2026年08月22日07:16 |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
收藏据《新华日报》报道,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八部门近日出台《关于依法治理牟利性投诉举报 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向“牟利性投诉”举报亮剑,保障市场秩序公平有序和市场监管公正高效。
在行为认定层面,《意见》细化11项综合判定特征,涵盖购买数量远超合理消费需求、知假买假反复索赔、投诉内容格式化模板化、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以曝光要挟索要财物、虚构消费事实索赔、批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滋扰监管部门等典型情形。同时设置量化频次参考标准,将“全国12315平台累计投诉举报50次以上、1年内向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发起10次以上、7日内发起3次以上(同一事项重复诉求除外)”作为数量异常的判定参考,通过多特征交叉开展综合研判。为避免误伤合法监督,《意见》专门作出豁免规定:经营者内部“吹哨人”依法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牟利性投诉举报,不受政策规制。
《意见》同步强化经营者合规引导与维权保障。一方面,面向投诉高发行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针对性出台经营合规指引,推动企业从源头规范经营,减少因轻微合规瑕疵引发的牟利性索赔;另一方面,明确支持经营者强化证据留存意识,依法拒绝无理索赔,鼓励通过公告发声、报案、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责编:张鑫、李阔)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