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旨
组织机构
推选规则
推选步骤
组织开展“江苏最美警察”推选宣传活动,是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示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加强新时期警民关系建设,激励广大公安民警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的一项重要举措。推选宣传活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决策部署,以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英模精神、激励民警斗志、促进警民和谐为目的,以基层民警为重点,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群众评判为标准,以网络等新型媒体为平台,通过公开评选活动向人民报告工作,展示公安民警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传递深化平安创建的好声音,激发警民共建正能量,为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实现中国梦的江苏篇章提供强大动力。
评选活动组委会:为确保评选宣传活动顺利组织实施,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广电总台有关负责同志联合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相关工作。
评委会: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广电总台有关负责同志与支持媒体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现代快报、江苏广电总台卫视频道、江苏广电总台城市频道、中国警察网、人民网江苏视窗、中国江苏网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合组成评委会,负责“江苏最美警察”候选人的初选工作。
推选对象的范围是:全省公安民警,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现役官兵,铁路、海关、机场、林业公安民警,重点是在基层一线工作的民警。
推选对象必须具备“五好”的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保民平安好。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实绩突出,保民平安、甘于奉献。
(三)公正执法好。执法为民、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模范守法、规范用法。
(四)服务群众好。一心为民、服务百姓,事迹突出、堪称典范,公认度高、感召力强。
(五)清正廉洁好。严格自律、拒腐拒贪,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一身正气、秉公办事。
坚持公安机关组织推荐与社会公开推选相结合,在内外网同步开展海选活动的基础上,遴选出涵盖各警种的50名候选人,在相关支持媒体上刊(播)先进事迹。经组委会评选,厅党委决定,最终评选出10名“江苏最美警察”、20名“江苏最美警察”提名奖。
本着“向人民汇报”这一主旨,把公开推选变成汇报公安工作、讲述爱民故事、加强警民沟通、深化平安建设的过程。
(一)动员启动。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组委会成员名单和评委会名单,公布公开推选办法,主办单位和合作单位代表发言,启动推选活动。在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卫视频道、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法制报以及网络等媒体发布消息,广泛宣传推选活动,扩大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同时,在公安机关内部广泛进行动员发动,引导广大公安民警积极参与推选活动,营造学先进、争一流的氛围,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二)组织推荐。由各市公安机关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研究推荐候选人。省辖市公安局各推荐3-4名候选人,省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各推荐1-3名候选人,铁路、海关、机场、林业公安各推荐1-2名候选人。
(三)群众推荐。在人民网江苏视窗、中国警察网、中国江苏网、公安厅内网开设“江苏最美警察”推选网页,由广大网民和民警通过推选网页“我要推荐”栏目上传最美警察故事并提供相关线索,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筛选、整理、核实,并请推荐对象所在地公安机关按照组织推荐同等要求,提供相关评选材料。
(四)评审初选。由“江苏最美警察”评委会依据参选民警个人事迹、社会反响及群众反应,遴选出50名“江苏最美警察”候选人在网上公布,请社会各界投票,作为评选结果的参考依据。
(五)确定人选。根据候选人事迹、社会各界投票、留言、跟帖等情况,评委会提出“江苏最美警察”人选和提名奖人选,再由组委会讨论确定人选。
(六)媒体宣传。在网络上刊发候选人事迹;在新华日报、现代快报、江苏法制报开设“江苏最美警察推选”专栏,刊发候选人先进事迹;在江苏电视台卫视频道和城市频道播发推选对象先进事迹和推选活动动态消息。
(七)在线访谈。在人民网江苏视窗、中国江苏网开设“江苏最美警察”候选人在线访谈栏目,每家网站每周各组织1组候选人参与在线访谈,与网民互动,访谈内容在评选网页同步刊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