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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樓試點“屋頂發電” 自發自用余電上網

2021年09月20日08:56 |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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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屋頂發電”來了 安裝費用由誰來承擔?

在國家能源局新近公布的全國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名單中,南京市鼓樓區成功入選。屋頂光伏安裝的費用由誰來承擔?發電后相關的業主是否可優先使用?揚子晚報記者進行了採訪。

年發電可達4500萬千瓦時

據了解,鼓樓區屋面分布式光伏規劃將在轄區內13個街道、120個社區中的黨政機關、醫院學校、工商業廠房和居民小區樓頂布置光伏發電設備,總規模50兆瓦,總投資2.5億元,光伏項目全部投產后每年可發電4500萬千瓦時。與相同發電量的火電相比,每年可節約標煤1.4萬噸,相應每年可減少多種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其中減少二氧化碳3.6萬噸、二氧化硫5.6噸、氮氧化物8噸、汞及其化合物4.8噸、煙塵減排量1.5噸,節能減排成效顯著。鼓樓區發改委副主任趙漢青表示,通過推進開展鼓樓區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有利於實現建筑資源的集約開發,引導居民綠色能源消費,並將為我國建成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供強大的群眾基礎。

屋頂所有人無需承擔任何費用

屋頂光伏安裝的費用由誰來承擔呢?趙漢青介紹,屋頂光伏安裝的費用由開發該項目的項目單位承擔,包括項目設計、設備採購、施工安裝、系統調試,以及后續運行維護,屋頂所有人(產權人)無需承擔任何費用。此外,項目單位還將與屋頂所有人以能源管理合同的形式,約定雙方的責權利內容。

揚子晚報記者發現,部分光伏發電設備布置在醫院學校、居民小區樓頂。這會不會存在噪聲影響呢?趙漢青表示,光伏項目施工期一般為兩個月,期間會有間斷性的施工噪音,但項目投產后,光伏板工作時是沒有噪音的,部分變電設備噪聲也不大於60分貝,夜間光伏設備不工作,沒有噪聲。

自發自用余電上網

“屋頂發電”,屋頂所有人可優先使用嗎?揚子晚報記者了解到,一般來說,某一光伏項目會以“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方式運營,即光伏所發電量先提供給屋頂業主單位(居民)使用,用不完剩余的電量並入電網。

屋頂業主單位(居民)使用的光伏發電量有專門的電能表計量,在能源管理合同中會約定計量點、抄表時間和結算電價,該電價與電網公司售電價格相比有一定優惠。有的光伏項目,項目單位會與屋頂業主單位(居民)簽訂屋頂租賃合同,項目單位每年支付租金,租金歸屋頂業主單位(居民)所有。 通訊員 吳茜茜

(責編:張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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