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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東海縣一玻璃企業半年內被罰三次 均涉環境違法

2021年12月30日16:50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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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連雲港12月30日電 (閆峰)日前,連雲港市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公開了一份環境違法行政處罰決定書,位於連雲港市東海縣的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因涉環境違法被查,這已是該企業在半年內因環境違法收到的第三份罰單。

12月23日,連雲港市生態環境局公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在線監控設備二氧化硫(250mg/Nm 3)和顆粒物(30mg/Nm 3)量程數值上限,與排污許可証二氧化硫(400mg/Nm 3)和顆粒物(50mg/Nm 3)量程上限標准不相符,沒能保証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保持設備正常運行。因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相關條款的規定,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被罰款5.96萬元。

連雲港市生態環境局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今年7月,在江蘇省廳組織開展的異地執法檢查中,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被查出違法存放固廢、不按排污許可証規定開展自行監測以及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兩張罰單合計被罰款148萬余元。

除上述因環境違法而被處罰外,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還在今年5月被連雲港市應急管理局作出過罰款2.64萬元的處罰,原因是該企業在應急預案管理方面出現了問題。

查閱連雲港市生態環境局近兩年來的行政處罰公示文件發現,台玻東海玻璃有限公司是當地環境違法處罰名單上的“常客”,2020年全年因環境違法問題被處罰過三次,累計罰款金額也超過了130萬元。

(責編:唐璐璐、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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