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來論:網紅路牌這股“浪漫風”不能隨性吹
“我喜歡樂山 更喜歡這座城市的你”“我在寧波很想你”“我在南寧很想你”“想你的風還是吹到了重慶”……日前,一系列“浪漫風”路牌在多地出現,在年輕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熱。這種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網紅路牌其實多是商家私自設置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網紅路牌因設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違規被拆除。
新媒體時代,各種商業宣傳方式讓人眼花繚亂,“網紅路牌”用新奇又帶點浪漫的風格,再配上一些社交媒體的加持,能夠從中脫穎而出,得以迅速吸引年輕人的目光,甚至為所屬城市帶來關注和流量,不失為一種快速見效的商業宣傳方式。
但這股“浪漫風”不能肆無忌憚隨性而吹,一些商家也不能不惜違反相關法規來任性“引流”。作為經營者,應該清楚認識到,這種由商家自行設置的標志牌,屬於特殊類型的廣告設施,擅自設置此類標志牌屬於違規行為。
“設置地名標志是一件嚴肅的事,從功能上來說,路牌承擔著指位作用,不恰當的路牌會對社會造成誤導。”無規矩不成方圓,如果街道上網紅路牌隨處豎立,對那些不清楚情況的路人、司機很可能會產生誤導,更別提打卡聚集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由此付出的代價將更為慘重。
今年5月1日實施的新《地名管理條例》規定,擅自設置、拆除、移動、涂改、遮擋、損毀地名標志的,由地名標志設置、維護和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對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目前,已有不少網紅路牌因設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違規被拆除。
需要指出的是,相關部門在對待網紅路牌時,並沒有採取簡單地“一刀切”來處理。對於違規網紅路牌,不少地方管理部門表示,會先責令商家自行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執法人員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置。另外,對那些經過正規審批且位於商業園區或者是店內的路牌,經相關部門核實后予以保留。同時,多地民政部門和城管部門提醒,道路標志牌設置有嚴格的審批流程和標准,如果市民朋友需要設置戶外廣告牌進行商業宣傳,請按程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審批通過后方可設置。如此溫情柔性的執法,在維護城市有序運行的同時,也給游客留下了美好的打卡記憶,值得點贊。
網紅路牌能夠掀起熱潮,背后離不開商家的多種宣傳推廣。但不管營銷手段再怎麼新奇,商家在獲得經濟利益的同時,更要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如果對維持公共秩序不能起到正向作用進而影響城市管理,除了成為一次性的網紅打卡點外,恐怕也留不住消費者的腳步,隻會變成一吹即散的“網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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