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布涉疫物資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多家藥店哄抬價格被查

近期,省市場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部署要求,組織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扎實做好涉疫物資價格和競爭秩序監管工作,對商超、藥店、核酸採樣點等重點區域開展巡查檢查,嚴厲打擊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仿冒混淆等違法行為。截至目前,累計出動執法檢查人員2.03萬人次,巡查檢查各類經營主體1.6萬家,立案查處各類違法案件32件。為引導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現公布一批涉疫物資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案例一
張家港市盛*健康藥房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價哄抬價格案
2022年12月5日,張家港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張家港市盛*健康藥房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的連花清瘟膠囊、連花清瘟顆粒進貨時間為11月,均為庫存商品。連花清瘟膠囊(0.35g*24粒)12月前零售價為15.3元/盒,12月經多次調價,最高售價達到49.8元/盒,漲幅高達225.49%。該藥房的連花清瘟顆粒(6g*10袋),12月1日以前的售價為40.8元/盒,12月經多次調價,最高售價達到79.8元/盒,漲幅高達95.59%。該公司在進貨價格不變的情況下,大幅提高銷售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張家港市市場監管局已予以立案調查,將於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二
淮安百*堂藥房有限公司涉嫌大幅提高售價哄抬價格案
2022年12月9日,淮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省局交辦案件線索對淮安百*堂藥房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12月1日在未有新進貨情況下,將連花清瘟膠囊銷售單價從14.9元調整為24元,在成本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目前,淮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已予以立案調查,將於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三
無錫市梁溪區陸*城小吃店涉嫌仿冒混淆、虛假宣傳案
2022年12月13日,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無錫市梁溪區陸*城小吃店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店自12月10日起在網絡平台上架了“蓮花清溫枇杷烤梨”飲品,並標注“宣肺、發熱、鼻塞、流涕”字樣以及“預防更重要噢”的文字提醒。該店銷售的“蓮花清溫枇杷烤梨”飲品實為添加了某品牌“連花清溫金銀花清溫養生袋泡茶”,該款袋泡茶屬於普通食品。該店在飲品中名稱中使用“蓮花清溫”字樣,使消費者誤認為其產品與“連花清瘟”藥品存在特定聯系,其行為涉嫌構成仿冒混淆違法行為﹔當事人在商品上標注“宣肺、發熱、鼻塞、流涕”等宣傳內容,誤導消費者,涉嫌構成虛假宣傳違法行為。目前,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管局已予以立案調查,將於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四
南京葆*堂大藥房有限公司華山路藥房涉嫌哄抬價格案
2022年12月12日,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南京葆*堂大藥房有限公司華山路藥房進行執法檢查。通過查看布洛芬緩釋膠囊銷售流水、銷售小票、進貨票據及監控視頻等,發現該藥房在銷售布洛芬緩釋膠囊時,強制搭售其他藥品,變相大幅提高藥品價格,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目前,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其立即改正並立案調查,將於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五
南通市海門區新*藥房涉嫌捆綁銷售哄抬價格案
2022年12月13日,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對海門區新*藥房進行執法檢查。通過查看當事人銷售流水、銷售小票等,發現該藥房在銷售布洛芬時每人強制搭售200元左右的抗生素、板藍根等其他藥品,涉嫌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目前,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已予以立案調查,將於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六
南京九*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高淳淳東路店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2022年12月7日,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管局對南京九*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高淳淳東路店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現場銷售的“金銀花露”“急支糖漿”等相關防疫藥品未按要求明碼標價,涉嫌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法行為。目前,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其立即改正並立案調查,將於近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許海燕 洪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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