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查处4起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案件
人民网南通7月31日电 (记者王继亮)30日晚间,南通公布第四批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典型案例,涉及海门区冏辣火锅店经营无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如皋市吴某购进使用未经检疫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工肉制品案、通州区梁某经营国家为防控疾病禁止输入的进口冷冻肉类制品案、海门区晓燕副食品经营部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2021年7月26日,海门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海门区冏辣火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冰柜内存放冷冻猪半截前腿骨(原产国英国)1箱,冷冻去骨牛肉(原产国巴西)4包,牛去骨小排(原产国加拿大)3包,重量共计35公斤。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及货物的第三方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也无法提供《南通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产品采取强制措施并送至集中监管仓进行全面消杀。海门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违法线索移送海门区公安局处理。
2021年4月19日,如皋市市场监管局对如皋市某酒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吴某租用该酒店的冷库存放93箱进口冷冻牛肉。经调查,当事人未领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在家从事牛肉加工对外销售。当事人从昆山某市场购进93箱进口冷冻牛肉,货值7.9万元,未及使用即被查获。案涉进口冷冻牛肉包装箱上无中文标识,英文标注产地为澳大利亚。当事人不能说明供货方的具体信息,亦不能提供案涉产品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及购货凭证单据和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如皋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0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对梁某位于通州区二甲镇余西居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冰箱内有进口牛肉两袋,重量共计9.55kg,其包装袋上均标注:“PRODUCE OF INDIA”等英文字样。执法人员对上述牛肉进行查封,并进行抽样鉴定。经有关部门鉴定,上述产品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禁止输入的肉类制品。当事人销售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因涉嫌犯罪,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违法线索移送通州区公安局处理。
2021年5月20日,海门区市场监管局、海门区公安局联合对海门镇晓燕副食品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冷库存放冷冻去骨牛辣椒条-前四分体肉(原产地为阿根廷)18箱。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产品的报关手续、核酸检测证明、检验检疫等相关手续。执法人员对其销售的上述产品进行了查封。经调查,当事人提供了其中5箱进口牛肉的报关单、检疫证明、消杀证明、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其余13箱进口冷冻牛肉无对应的报关单及检验检疫证明,货值9940元。海门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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