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江苏频道>>民生

江苏进一步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收费

2021年09月05日09:02 | 来源:交汇点
小字号
原标题:关于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收费,江苏进一步规范!

  交汇点讯 近日,江苏《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进一步清理规范江苏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加快完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通知》提出,要科学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权责关系,取消不合理收费,完善水电气暖行业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强化行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持续深化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到2025年,科学、规范、公平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成。各级政府公用事业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水电气暖行业定价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更加完善,价格行为更加规范,水电气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效率显著提升。

  同时,《通知》也明确四方面重点任务:

  开展清理规范收费专项行动。自2021年3月1日起,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2021年3月1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建立政府、行业共担的建筑区划红线外接入工程费用支付机制和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建设安装环节市场竞争机制。

  完善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价格。

  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收费行为。完善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成本监审办法和定价办法,强化成本和价格信息公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应抄表到户,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暖费用。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水电气暖价格应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

  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促进企业提高服务水平,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推动形成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行为规范的市场环境。

  交汇点记者 沈佳暄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责编:张妍、吴纪攀)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