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零售药店恢复销售“四类”药品
2021年09月07日15:41 | 来源:海安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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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四类”药品,购买者须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原件,确保“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可溯源。
(责编:萧潇、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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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零售药店恢复销售“四类”药品,购买者须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原件,确保“四类”药品销售信息可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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