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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位谋划 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2021年09月28日07:16 |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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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位谋划,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

记者近日从省老龄委办公室获悉,“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推进老龄健康事业稳步发展,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

顶层设计解决长远问题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到去年底,江苏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850.5万、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72.7万,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21.8%、16.2%,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高寿老人多、增长速度快,是江苏人口老龄化的显著特点,全省80岁以上高龄老人在1999年时只有90万,去年底已达288万,增长3倍多;百岁老人7763人。

我省先后出台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等政策文件,连续多年将惠老实事项目列入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去年4月出台《江苏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从健全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体系、健全老有所养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进老年人和为老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提高老年服务科技化水平、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完善家庭支持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等9个方面,明确22项重点任务,特别是突出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建设。今年确定的52项省政府民生实事中,有8项是惠老、为老项目。

省卫健委、发改委、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等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配套政策,细化支持措施,促进利好政策落地。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的规划、供给、政策和监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为让老年人不与时代脱节,打通数字鸿沟,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新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点,统筹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条款,尤其是新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条款,率先将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写入法规。

据省卫健委介绍,为方便老年人看病就诊,省卫健委专门下发《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行动方案》,从完善“健康码”管理、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优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加强日常健康管理、实施“智慧助老”行动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明确进度安排,强化组织保障,着力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

《方案》特别要求三级以上公立医院要为70岁以上老年人开设挂号、缴费、取药优先窗口,并结合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和“智慧助老”行动,开展老年人应用智能技术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争取到2022年6月底,5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设立“一站式”为老服务窗口,老年人就医“一卡通”应用在区域内得到有效推进。

探索康养产业经济

据省老龄办介绍,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探索多样化发展模式,逐步形成医养协作、医养融合、服务集成等医养结合形式。目前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达3406对,全省共有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810家,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2万人。全省超过2/3的县(市、区)开展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5130张。建成1302个家庭医生工作室,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慢病随访、用药咨询等综合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综合居住区,截至去年底,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养老床位数占养老总床位数比例达到70%。鼓励支持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展养老服务项目,目前,全省共有养老类PPP项目6个,总投资20.91亿元,吸引社会资本16.89亿元。

根据规划,到2025年,全省每个设区市设立1所以上三级老年医院、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涉农区)设立1所以上二级老年医院;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以上护理院;全省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符合标准的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85%以上;基层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适宜技术达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护理、康复床位占比达到35%以上。探索制定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接受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转型为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医养康养产业政策体系,完善相应的土地、融资、投资、用工、税收等支持政策,发布支持政策清单。

□ 本报记者 仲崇山

(责编:萧潇、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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