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意见:严惩侵害老年人权益违法行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敬老、爱老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民法典等,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将严惩一系列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的违法行为,用法律筑起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铜墙铁壁。今天,记者也请法律界人士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在《意见》中明确指出,依法严惩虐待、遗弃、伤害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通讯网络诈骗、消费领域的违法行为。我省近期公布的多起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都把目光锁定在老年人身上。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特大诈骗案中,嫌疑人打着高科技的幌子,诱骗老年人注射高达5万一针的“干细胞针”,67名老人被骗了476万元。法院在帮老人全额追回赃款并发还的同时,对参与犯罪的人员予以了严厉制裁。
南京市雨花台区审判委员会委员郑朝明介绍,“在这起案件中,以王某军为首的5个人是主犯,被依法判处11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外一些公司从业人员是从犯,都认罪悔罪,只参与了某个环节,我们敦促他们退出自己的违法所得,根据涉案金额,判处了有期徒刑或者缓刑的处罚”。
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婚姻自由、遗产处分权也都在这次的《意见》中作出了规定,最大限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南通开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80多岁的王女士将名下唯一的一套房屋过户给了孙子,可没过多久,儿子一家却将她赶出了家门,更换了门锁,导致她无家可归。法官审理后,根据《民法典》的相关精神作出了判决,判决儿子一家将房子归还给老人居住。南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施永华介绍,“本案中原告起诉要求确认居住权,但《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登记时确立,所以我们不好直接确立居住权,但是她有协议约定在前,我们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保障她居住的在这个房屋内的其它权益”。
为了能让老年人老有所为,这次的《意见》中提出加大老年人的劳动权益保护。北京金诚同达(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威介绍,“在日常生活中,比如老年人退休返聘,进行再就业或者其他工作,其相关的权益都有法律进行保护,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的权利都应当充分保障”。
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后,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北京金诚同达(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威介绍,“老人可以向老龄委反映,也在建立、完善一站式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非诉的方式照顾老年人特殊情况。同时考虑老年人对智能手机、电子诉讼、电子送达等应用不畅的情况,允许他们口头起诉,并有辅助性的相关人员提供服务,参与到诉讼中。”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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