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疗保障条例二审 拟明确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人民网南京11月23日电 11月22日,《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审议。草案修改稿在一审基础上,广泛吸收了公开的民意征集中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对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待遇、医疗保障基金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拟明确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始享受保险待遇的时间、中医纳入医保等。
9月20日-10月20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民意征集处就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意见建议,共收集文字建议1681条。其中,“异地就医”在本次调查中被提及最多,共计2345次。不少群众反映异地就医存在备案审批手续繁杂、不同地区医保政策差异大、费用结算困难等问题。对此,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明确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推进承诺备案制、多地备案制,扩展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并要求将特殊病种门诊、慢性病门诊逐步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对经批准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的实体定点医药机构,其提供网上医药服务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医疗保障待遇是医疗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提升参保人的医疗保障待遇,草案修改稿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始享受保险待遇的时间,并规定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参保群体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草案修改稿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方面,草案修改稿新增规定,拟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逐步实现缴费费率、缴费标准和保障待遇等全省统一。同时,实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资金筹集、失能评估、保障范围、待遇支付、监督管理等制度,扩大参保对象范围,合理调整保障标准。此外,引导和支持开发体现普惠公益导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江苏是中医药大省,为了通过医保制度改革、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草案修改稿明确支持江苏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并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据了解,《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稿进行二审后,将提交 2023 年初省人代会三审表决。
综合:扬子晚报、荔枝新闻、新华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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