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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组来江苏反馈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意见

2022年12月09日07:13 |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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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组来苏反馈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意见

  12月5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会在南京举行。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组组长姜伟反馈督察意见。省委副书记、省长许昆林作表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邓修明主持会议。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一部署,7月20日至2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三督察组到我省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组指出,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压紧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实施,着力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县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地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动性、系统性不足,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较少,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意识还需提升;学用“两张皮”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部分基层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对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关注不够、说不清楚,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化解的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开展法治剖析不足、举一反三不够。另一方面,市县法治建设还有短板弱项。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有效运用法治督察、述法、考核等方式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仍有差距;依法行政制度机制需进一步规范,有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违反上位法、征求意见不充分等问题;依法决策程序还需进一步强化,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不及时问题较为普遍;基层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个别执法机关行政权力边界不清,执法标准模糊,执法任性随意;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后基层“接不住”“接不好”的问题仍然存在。

  反馈组强调,江苏省委、省政府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推动全省法治建设上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严格贯彻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要落实整改程序要求,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逐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下大力气解决长期制约本地区法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强化举一反三,以个案整改推动类案解决,让群众通过督察整改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要夯实法治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推动法治建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要压实法治建设职责,加强工作统筹,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用足用好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许昆林表示,反馈组莅临江苏反馈督察情况,为我们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明确了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对反馈组指出的问题不足、提出的意见建议,一定以坚决的态度、更严的标准、强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推动法治江苏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我们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江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坚持把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研究细化整改举措,建立跟踪督办、挂账销号机制,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制度体制,形成切实管用的制度性成果。要以抓好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持续推进市县法治建设,持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速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整体水平,努力使法治成为江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组成员,省法院院长夏道虎,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李耀光,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陈建刚,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南京、苏州、南通、盐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王拓)

(责编:黄竹岩、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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