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06日 星期二
早在2009年,江苏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实施“五严”规定,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江苏省教育厅每年寒暑假都会重申“五严”规定。2014年1月13日,江苏省教育厅政务微博“江苏教育发布”发出公告,寒假期间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也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机构的各类培训及补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