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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興化市政協原副主席吳海盈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年07月22日18:45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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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京7月22日電 (唐璐璐)據江蘇省紀委監委22日通報,日前,經泰州市委批准,泰州市紀委監委對興化市政協原副主席吳海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海盈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規矩意識、紀法意識,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貪戀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追求低級趣味,多次參與賭博﹔利用職權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

吳海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海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吳海盈簡歷

吳海盈,男,漢族,1962年3月出生,江蘇興化人,大專學歷,1983年1月參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8年10月,任興化市臨城鎮黨委書記、市科技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2011年1月,任興化市臨城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2012年5月,任興化市委辦公室主任﹔2016年1月,任興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委辦公室主任﹔2016年7月,任興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17年1月,任興化市政協副主席﹔2021年1月,被免去興化市政協副主席職務。

(責編:唐璐璐、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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