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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吳江:明確房屋改造需辦理許可 擅自改造將遭處罰

2021年07月27日19:14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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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蘇州7月27日電 (記者王繼亮)27日,蘇州吳江區住建局發布通報,即日起,建筑面積300㎡以下或造價30萬元以下的結構改造工程,若涉及樓面結構層開鑿、擴大洞口,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牆體的,需要到區住建局辦理“房屋結構改造安全行政許可”(農村宅基地自建自住房屋除外)。

本月,“7·12”吳江區四季開源酒店輔房坍塌事故共造成17人不幸遇難。吳江區政府及區住建局均向記者証實,事故發生時,該酒店輔房正在裝修施工,且未向主管部門申報施工許可。時隔半月,當地尚未公布事故調查結果。

記者了解到,本次吳江區住建局的通報與四季開源酒店輔房坍塌事故有關。此外,該局還表示,應疫情管控需要,辦理“房屋結構改造安全行政許可”每日限號100個。同時提醒,申辦人盡可能先到物業處登記,由物業統一反饋區住建局提前查詢圖紙檔案,以減少現場查檔的等待時間。

記者注意到,在此次事故發生后,吳江區住建局對外發布《房屋使用安全告知書》,指出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承擔的房屋使用權安全責任,房屋使用人應履行的義務,房屋結構改造的合法手續,擅自拆改房屋的處罰。告知書同時公布了24小時舉報電話。

告知書中明確,擅自拆改房屋的基礎、牆、柱、主梁及屋架等主要承重構件,或者超過房屋原設計承載力增加荷載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未申請房屋結構改造安全行政許可,在樓面結構層開鑿、擴大洞口,拆除或者部分拆除房屋中抗震、防火措施以外的非承重牆體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若發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張妍、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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