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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區“8·16”高處墜落致1人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公布 涉事企業負責人被追刑責

2022年01月13日20:32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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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南京1月13日電 (馬曉波)13日,人民網從淮安市應急管理局獲悉,近日,淮安區安委辦對江蘇創信教學設備科技有限公司“8·16”高處墜落一般事故調查處理結果進行通報,涉事企業淮安市小胖子鋼結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涉嫌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已由淮安區人民檢察院向淮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1年8月16日18時左右,淮安區車橋鎮江蘇創信教學設備科技有限公司鋼結構屋頂維修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經調查認定,江蘇創信教學設備科技有限公司“8·16”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事故等級為一般事故。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曹玉中(死者)安全意識淡薄,無高處作業資格,在未採取系挂安全帶等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冒險進行高處作業,不慎從鋼構屋頂透明瓦處墜落﹔丁志洪(淮安市小胖子鋼結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明知道高處作業人員需具有高處作業資格,但其仍然安排無高處作業資格的杜懷、曹玉中從事高處作業,且未向作業人員提供足夠的勞動防護用品,也未監督、教育作業人員佩戴、使用。

據通報,淮安市小胖子鋼結構有限公司對該起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淮安區應急管理局依法依規對其作出了處3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江蘇創信教學設備科技有限公司對該起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淮安區應急管理局依法依規對其作出了處27.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丁志洪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經淮安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完畢,丁志洪涉嫌犯重大責任事故罪,淮安區人民檢察院已向淮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政府相關管理單位及人員履職情況正由淮安區紀委監委另行獨立調查處理。

(責編:唐璐璐、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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