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實施意見》頒布
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江蘇特色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
新聞發布會現場。江蘇省住建廳供圖
“明確傳承目標,建立三個機制兩個體系。”在4月26日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召開的江蘇省《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實施意見》新聞發布會上,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劉大威對該《實施意見》進行了概括提煉。
2021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意見》。對此,作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和中國歷史文化街區全國最多,擁有3項世界文化遺產和全國唯一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示范區的江蘇省積極響應。今年4月,江蘇省《關於在城鄉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實施意見》正式頒布實施。
江蘇省揚州市東關歷史文化街區街全景。江蘇省住建廳供圖
《實施意見》共五部分十七條,從總體要求、積極保護、活化利用、傳承發展、建立健全機制等方面對江蘇省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和相關制度政策進行了規定。
《實施意見》綜合考慮了江蘇全省的保護傳承工作態勢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出到2025年,具有江蘇特色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基本建成,有一大批代表江蘇先進水平的歷史文化遺產當代復興經典案例,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融入城鄉建設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系統完整的江蘇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全面建成,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全面融入城鄉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成為美麗江蘇中城鄉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全省人民群眾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顯著增強。
《實施意見》提出構建江河湖海交融、城鄉特色發展、文化多元共生的江蘇省級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並在國家《意見》基礎上,結合江蘇省實際增加了“傳統園林”等對象,進一步完善保護對象類型,實現空間全覆蓋、要素全囊括。要求加強歷史文化資源調查評估,建立省市縣三級保護名錄,推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告知書制度,明確各類對象保護要求﹔要求嚴格拆除管理,對於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存在安全隱患不得不拆除的,應進行評估論証,廣泛聽取意見,並予以公示﹔要規范實施保護、修繕、改造的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實施意見》提出要探索歷史文化遺產多元活化路徑,加大國有文物保護單位開放力度,試點推進傳統園林免費開放,推動綠色化更新改造,提升傳統民居宜居性,支持產權人依法合規自主更新﹔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文化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質量發展﹔設立城鄉建設歷史文化保護專項資金,探索建立歷史文化保護基金,加大要素保障。
《實施意見》明確省級要成立城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重大政策制度、重大項目建設、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研究﹔落實市縣黨委、政府主體責任,歷史文化名城應相應成立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或保護委員會,統籌組織、落實、督促和管理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相關工作。建立健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聯動協同閉環機制,明確住房城鄉建設、文物部門要履行好統籌協調,強化工作協同。
江蘇省蘇州市平江歷史街區大儒巷北。江蘇省住建廳供圖
建立技術支撐體系。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工作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實施意見》明確提出省級層面和各地歷史文化名城應建立專家指導委員會,加強歷史文化保護關鍵技術研究和非物質文化的研究闡釋。鼓勵地方在歷史文化保護工作中探索建立總設計師、傳統營造匠師等制度,提高技術決策科學性和保護項目實施水平。
建立科學有效的保護評價監督體系,是推動政策落地落實的重要方面。《實施意見》提出要建立評估機制,定期評估各地歷史文化保護工作情況,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強化工作考核,將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納入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把保護成效和領導干部的考核、任免、獎懲挂鉤﹔多措並舉,確保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管得住、管得好。
江蘇省住建廳副廳長王學鋒、東南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院長兼首席總建筑師韓冬青教授及江蘇省住建廳、省文旅廳相關處室人員出席會議。(蘇瀟煌 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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