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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丨以案說法:揭露騙局套路 防范涉老詐騙

2022年07月21日07:3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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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揭露騙局套路 防范涉老詐騙(以案說法)

《人民日報》2022年07月21日 第18版 版面截圖

《人民日報》2022年07月21日 第18版 版面截圖

圖①:四川省華蓥市相關部門組織“反詐騙進場鎮”宣傳服務隊,深入基層開展法律咨詢等活動。邱海鷹攝(人民視覺)

圖②:江蘇省海安市公安局李堡派出所民警向老年人講解防詐騙知識。翟慧勇攝(人民視覺)

圖③:安徽省和縣公安局香泉派出所民警進村走訪,開展防范養老詐騙宣傳。圖為民警向老年人介紹如何識別真假人民幣。楊杉杉攝(人民視覺)

圖④: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羅鋪墾殖場濕地公園。劉浩軍攝(人民視覺)

原題:開展專項行動打擊整治,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揭露騙局套路 防范涉老詐騙(以案說法)

為期半年的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正在深入開展,各地公檢法單位依法快偵快破快審一批影響大、關注度高的典型案件。從提供“養老服務”到投資“養老項目”、從銷售“養老產品”到宣稱“以房養老”、從代辦“養老保險”到開展“養老幫扶”……這些案件暴露出針對老年人群體的詐騙套路,可謂花樣繁多、防不勝防,嚴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

本版刊發4個涉老年人詐騙典型案例,聚焦常見詐騙類型,邀請法官、檢察官以案說法,揭露詐騙伎倆和手段,進行風險提示、提供防騙指南,以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老年人的防騙意識和能力。

——編 者

誘導“投資養老”——

勿信“高回報、低風險”

本報記者 亓玉昆

【案情】蔡某偽造身份化名陳偉,虛構其資金雄厚的事實,在湖南成立養老產業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未經金融監管部門依法批准,安排員工以開發養老公寓項目等名義對外宣傳,吸引投資,承諾異地養老消費、優惠購買養老公寓床位使用權或產權、3年后退本還息。一些老年人被蔡某提供的“資質材料”“免費旅游”廣告、公司的路標指示牌甚至“相關領導來公司考察”宣傳等迷惑,認為可以放心交錢訂房訂床位。截至案發時,蔡某累計向1442名不特定對象非法集資7949.39萬元,除支付部分客戶到期投資本金及收益回報3710.68萬元外,尚有4238.71萬元無法歸還。

此外,蔡某明知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仍與王某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騙取王某履約保証金共計350萬元。

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和合同詐騙罪數罪並罰判處蔡某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35萬元。為最大限度地挽回集資參與人損失,檢察機關積極引導偵查取証,細密摸排涉案資金去向,督促公安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相關財產,加大追贓挽損力度。

【說法】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陳華英介紹,近年來,有不法分子以“投資養老”“以房養老”等名義、以“高回報、低風險”為誘餌,進行虛假宣傳,騙取百姓養老錢,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本案被騙的投資人達1442人,絕大多數是老年人。

如何識破這類騙局?陳華英提示,一是時刻繃緊“投資有風險”這根弦,切勿相信所謂的“穩賺不賠”“無風險、高收益”,不投資業務不清、風險不明的項目﹔二是選正規機構、走正規渠道,在購買投資理財產品前,多咨詢正規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員,多與家人商量,對投資活動的真偽、合法性進行了解和判斷﹔三是面對在建養老工程項目,建議查驗相關手續是否齊全﹔四是注意保護個人信息,慎重對待合同簽署環節,不在空白合同上簽字,不隨意提供身份証號、銀行卡號、密碼等重要信息,以防被非法使用。

推銷“老年產品”——

“專家”售藥設下連環計

本報記者 金 歆

【案情】王蘭(化名)女士年紀大了,患有糖尿病,苦尋有效治療方法。在瀏覽網頁時,她偶然看到一則廣告“某某堂‘化糖方’,治療糖尿病”。王蘭打電話咨詢,“專家”便向她推薦了藥物“消渴口服液”。並稱如果沒有療效,將全額退款。

花了近3000元買了“消渴口服液”服用后,王蘭的病情並未好轉,於是她又撥通了“專家”的電話。每當王蘭質疑藥物無效的時候,對方就又推薦一種新藥,並以“不買新藥就前功盡棄”的理由說服王蘭。王蘭前后買了十幾次藥,花費數萬元。直到服藥后身體出現嚴重不適時,她才發覺上當受騙了,於是報警。經過公安機關偵查,朱某等人冒充醫生等身份,虛構藥品療效,以撥打電話、微信聊天等方式與不特定人聯系,騙取多人錢款共計450余萬元。很快,朱某等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檢察機關以涉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朱某等人批准逮捕,並提起公訴。

【說法】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棟介紹,本案屬於以銷售“保健品”“藥品”等“老年產品”為名的詐騙類型。在這類詐騙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採取冒充專家、開展虛假診療等方式,欺騙、誘導老年人群體,實施詐騙。本案中,不法分子夸大藥品功效、進行虛假宣傳,甚至設下“連環計”,讓受害者越陷越深。

王棟提示,廣大群眾尤其是老年人在購買藥品、保健品時要多加小心:第一,與正規義診不同,騙子往往不在正規診療場所,而是通過電話或“宣講會”為老年人“問診”。老年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輕易相信各種“專家”名號,身體不適時應前往正規醫院治療。第二,送雞蛋、米面等“免費禮物”,夸大“官方背景”等是針對老年人實施詐騙的慣用套路。騙子在介紹產品時還會大打“親情牌”,讓老年人放下防備,對此類話術和套路要提高警惕。第三,發現被騙要保留証據並及時報警,有利於辦案機關更好辦案並及時追回損失。

以婚戀為名騙取錢財——

當心“黃昏戀”為騙局

本報記者 魏哲哲

【案情】孤身多年的老年男子林某經人介紹與黃某認識,二人在微信聊天中確定了“戀人”關系。黃某以買房缺錢為由向林某借錢,成功騙取6000元“借款”。

“在我第一次把錢拿給她后,她簽署了保証書承諾與我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來她再說借錢,我都同意了。”林某說。但是,在兩人交往期間,黃某未使用真實姓名,並隱瞞已婚事實。從認識到交往不到3個月的時間裡,黃某通過虛構買房、治病等事實,多次向林某索要錢財共計4.7萬元。后來,林某便聯系不到黃某了。“這才意識到受騙了!”林某報警后,黃某家屬代為退還4.7萬元。

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

【說法】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紀娜介紹,隱瞞婚姻關系,虛構用錢事由,假借婚戀交友之名騙取老年人錢財,是當前詐騙老年人錢財的一種常見套路。

在此類婚戀交友詐騙中,一邊是受害人對戀愛存有美好期待,逐漸放鬆警惕﹔一邊是施騙者以金錢為目標,精心設置陷阱。法院從近年審理的案例中分析得出,婚戀交友騙局常用的套路主要表現為:一是虛構身份,隱瞞婚情,假冒單身,甚至改名換姓,企圖隨時脫身﹔二是短暫交往,借口索財,假意許諾,借機騙財。行騙一方還會借助承諾結婚等手段,加速實現索要錢財的目的。

紀娜提示,在婚戀交友時應提高防騙意識。一方面,要深入了解對方的生活、工作等情況,當對方提出缺錢、借錢時,應核實錢款需求是否真實存在、需求數額與實際數額是否相當。如若答應借款,還應對借款的數額、歸還期限、約定利息等具體條件加以明確。另一方面,碰上交往時間短就提出錢款需求的情況,應更加謹慎,盡量不借,或不大額借出。如果出現頻繁借錢或屢次借錢不還,且對方推托見面、失去聯系的,應及時報警,挽回損失。

鼓吹“收藏品”升值——

“公司”原來是詐騙團伙

本報記者 倪 弋

【案情】許某橋注冊成立公司,招募員工組成詐騙犯罪團伙。這些人把廉價批發來的工藝品、字畫包裝成“收藏品”,引誘缺乏收藏知識的老年人購買。他們謊稱“收藏品”有很大升值空間,為了打消老年人的顧慮,他們還對老年人說收藏品升值后可以代為拍賣或者銷售,甚至可以兜底回購。

為取得老年人信任,許某橋等人偽造了很多“証明”。比如虛假的“收藏品”拍賣、銷售記錄等,甚至編造購買部分“收藏品”還能享受財政補貼。

截至案發,該詐騙集團共從160余名老年人處騙得2071萬余元。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許某橋有期徒刑十四年,其余主犯和從犯等16人也被判刑。

【說法】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法官吳文亮介紹,近年來,針對收藏品愛好者的詐騙伎倆翻新多樣,而老年人群體由於獲取信息渠道相對較少,風險防范意識不足,極易成為詐騙分子的重點目標。

不法分子專門收集老年人的聯系方式,設計針對老年人的營銷話術,利用老年人希望通過售賣收藏品獲得利潤的心理和防詐意識薄弱的特點,以幫助老年人獲取高額利潤為誘餌,騙取老年人的信任。不法分子還會以“收藏品公司”包裝自己,為“公司”租賃繁華地段的辦公場所,並且有較為齊全的人員架構和設施配備等,營造“公司”正常經營的假象,以騙取信任。

吳文亮提示,廣大收藏品愛好者尤其是老年人投資收藏品時,一定要認真核實資質,不能簡單以公司環境、規模等表面現象判斷其是否正規。要提高對詐騙犯罪的警覺,對涉及錢財的陌生來電應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不法分子的宣傳或推薦,一定要通過正規拍賣機構進行交易。同時增強防范意識和証據意識,發現違法犯罪苗頭及時報警,採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

版式設計:汪哲平

(責編:蕭瀟、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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