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江蘇頻道>>生態

江蘇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新規明起實施 

2023年02月28日14:52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南京2月28日電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6個部門出台的《關於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於3月1日起施行。《意見》提出11項具體工作,將在法治軌道上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推動全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意見》共分四個部分,明確了移送線索的辦理時限與信息共享﹔實行案件分級管轄、分類辦理﹔規范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加強對鑒定機構和專家的監管﹔提出簡易評估認定程序和簡易磋商程序的適用﹔支持懲罰性賠償請求﹔在規范賠償資金管理的基礎上,倡導修復優先和形式多樣的賠償方式。  

《意見》明確省市兩級的管轄范疇,細化重大案件的適用情形﹔首次提出對損害事實簡單、責任認定無爭議、損害較小的案件適用簡易程序,涵蓋評估認定和磋商,從省級層面統一適用標准,讓基層辦案更具可操作性﹔統籌考慮生態環境損害情形、行為人主觀故意等多方面因素提出懲罰性賠償請求或申請採取禁止令等措施﹔允許多樣化的賠償與修復方式﹔首次明確縣(市、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可以接受委托協助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有關工作,提高案件辦理效率和成效。 

《意見》進一步規范明確對賠償資金的收繳、使用和監管。在資金收繳方面,對生態環境損害無法修復的案件,由賠償權利人指定的部門或機構負責執收,按照規定全額上繳本級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法院生效判決確定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由法院負責執收。對於涉及跨區域的案件,賠償資金原則上以繳入損害結果發生地國庫為原則協商解決。在資金使用方面,賠償資金由賠償權利人負責使用和管理,由指定的部門或機構負責編制預算草案、績效目標和使用申請,主要用於在損害結果發生地開展的生態修復及相關支出。

此外,《意見》允許多樣化的賠償與修復方式,鼓勵探索與清潔生產、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等相融合,豐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賠償與修復形式。比如,南京市增加新濟洲、綠水灣、龍袍濕地等修復基地,打造長江生態修復基地鏈﹔常州市提出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建設便民汽車充電樁的替代修復形式﹔鎮江市支持以生產技術綠色改造資金折抵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鼓勵適用補種復綠等恢復性、替代性方式修復生態環境。

江蘇作為全國首批7個試點省市之一,早在2016年就率先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計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3767件,涉案總金額11.32億元。

(責編:李靜曄、唐璐璐)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