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江苏频道>>社会

盐城阜宁:销售称买房送“院子” 实为公共绿地

2021年09月24日14:42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小字号
原标题:销售称买房送“院子” 实为公共绿地 律师:已涉嫌虚假宣传 开发商需担责

“买一楼的房子就可以送院子。”这样的宣传听上去挺美,但很可能暗藏陷阱。最近,盐城阜宁的业主向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新闻热线025-83195110求助说,他们在买房时听信销售人员的宣传,花高价买了一楼的新房,图的就是将来有个大院子。可收房后他们却发现,所谓院子就是公共绿地,开发商根本无权赠送。

【销售人员:购买一楼房产可获赠“私家花园”】

在盐城阜宁美麟常青藤小区,记者注意到,所有1楼业主的房子下面都有一排储藏室,储藏室前面则是一大块绿地。业主说,2019年他们买房时看到沙盘上写着“首层庭院”的字样。销售人员也宣称买一楼的房子可以送院子,也就是开发商在交房后会在绿地上围出一个院子,帮业主打造一座私家花园。

也正是听信了销售人员的承诺,99户业主花大价钱购买了一楼的房子。有美麟常青藤小区业主说,一楼比往上楼层都贵贵两三百元一平方米。

【所谓“院子”实为公共绿地 开发商无权赠送】

去年底,房屋陆续交付之后,业主们就开始规划如何使用这个院子,甚至有业主已经在储藏室的墙上开了门,便于直通院子。就在此时,开发商连云港美麟房产开发公司突然通知,所有一楼业主都不允许围院子,墙上开的门也要封闭。这样一来,业主们打造“私家花园”的计划都成了泡影。经过打听,他们才得知小区里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以“私家花园”的名义送给一楼业主使用。

【律师:销售人员涉嫌虚假宣传 开发商需担责】

律师指出,楼盘销售人员为实现销售目的所做出的“口头承诺”是一种要约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房屋交付后开发商无法兑现,那就涉嫌虚假宣传,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凌建豪介绍,工作人员相关的陈述和承诺如果是具体明确的话,应当视为是职务行为,相关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开发商承担。院子并没有按照宣传的内容进行交付,有可能存在虚假宣传或者欺诈宣传销售。

【开发商同意退还部分钱款 市监部门介入调查】

经过维权,目前开发商愿意退还1楼业主每平方米60元或者140元。但很多业主并不满意,还有一些业主提出要退房,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

凌建豪表示,返还的金额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好的方式可能是请相关的评估机构对一楼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

针对美麟常青藤小区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的情况,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展开调查。

(王兵 韦少华 报道)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编:萧潇、张妍)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