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未冲厕所引发冲突 男子害人一命被判无期徒刑
2021年10月21日08:1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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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冲厕所引发冲突 害人一命被判无期徒刑
今天(10月20日),记者获悉,去年10月,在常州武进一群租房内,一名外地男子因一件琐事,与另外一租客产生了争执,并动起了刀子,结果酿成了1人死亡2人受伤的惨剧。近日,这起案件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被告男子因此被判无期徒刑。事发当天,常州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武进湖塘镇某一群租房有人打斗,还动起了刀子,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新城派出所民警陈俊说:“发现有两名男子在地上,其中一名男子抓住另外一名男子,地上都是血,查看其他情况后发现,在一间屋子内有一名女子倒在地上 。”
民警赶紧拨打120,会同医护人员将现场三名伤者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经调查,郑某、丁某夫妻来自安徽,在事发出租房已经住了三年多,而56岁的男子赵某住在隔壁两年多。两家租客共用一个卫生间。事发当天,赵某家的小孩上厕所小便,因为没有冲水,被郑某好心地提醒。赵某觉得郑某多管闲事,便大声辱骂郑某。
陈俊介绍:“双方在争吵过程中,郑某的妻子丁某听到丈夫跟人家吵架,也从房间里出来。结果赵某以为是郑某跟他家人一起想来为难他,就直接拿起了一把刀,对丁某进行了伤害。后来郑某看到这个情况后,也拿刀进行了正当防卫,将赵某的手臂动脉给刺伤了。 ”
案发后,41岁的丁某因为伤势过重不幸身亡。经法医鉴定,赵某被郑某用刀划伤右手臂动脉,致失血性休克,属重伤二级。郑某也被赵某捅伤左手臂、胸部,属轻伤二级。一时的冲动,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被告人赵某因为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赵梦琰)
(责编:萧潇、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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