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11月1日起实施:电动车入梯最高可罚1000元
从明天(11月1日)开始,修订后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从电梯的使用检测、维护保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丹凤新寓小区有5栋32层高层,3梯10户,电梯利用率高,因为使用时间长,经常会有一些小故障。2000年建成以后已经有20年了 ,这些电梯服役也有20年,像这样超过15年的老旧高层电梯也是这次《条例》关注的重点。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南京市高层建筑电梯保有量达55189台,其中有6555台乘客电梯使用期限超过15年,这些电梯困人故障高发。《条例》规定,要增加这些电梯的安全配置要求,并建立强制评估机制。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夏德智介绍:“《条例》要求电梯轿厢、井道、机房的通信和无线信号覆盖,高层电梯配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主要部件达到报废标准,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应当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进行大修、改造、更新,无法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应当强制报废。”
电动自行车频繁进出电梯,会增加电梯承重负担,同时因为体积较大,也会给电梯关门带来干扰,是造成电梯故障频发的一个原因。《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禁止乘梯 ,并明确了处罚措施。“电梯使用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和其他乘用人有权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拒不听从劝阻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南京四季雨水多,沿江和低洼区域电梯底坑渗漏水情况较为突出。为了有效从源头预防电梯隐患,《条例 》单独列出,电梯土建工程防渗漏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年。同时,还规定了电梯的最低保修期。据南京市96333应急处置平台数据统计分析,电梯在投入使用的前5年为故障高发期,主要缘于开发商或业主在装修过程中,高强度使用电梯运送建筑装修材料等,同时新安装电梯存在一定运行磨合期,《条例》规定了电梯制造单位,或者电梯销售单位的保修责任,明确了最低保修期限为,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5年。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南京全市电梯总数达12.24万台,仅去年,就处置电梯困人故障7169起,解救被困人员12343人。及时按时维护保养电梯,也会减少电梯困人事故的发生,《条例》对备受关注的电梯维护费用做了明确: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应当在物业费中列支。使用单位利用电梯张贴、播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优先用于支付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和广告收支情况。
从11月1号开始,《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如果发现有电梯相关的违法行为线索,市民可以拨打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反映投诉。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吕莹莹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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