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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野猪频繁下山侵扰农田 有治没治?

2021年12月14日07:36 |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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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野猪侵农,有治没治?

秋冬季以来,南京郊区一些丘陵山地附近的农民心中郁闷不已——每天傍晚天刚淡黑,成群的野猪就下山觅食,地里成熟的庄稼成了它们现成的佳肴。野猪侵扰农田成为农民心头大患,而这个棘手问题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成熟的办法。如何在保护好野生动物的基础上,维护好农民利益?

12月12日,南京市江宁区交警提醒,区域内近两个月已发生近10起因野猪出没造成的交通事故,市民出行要多加小心,以免发生意外。这批交通事故“肇事者”也是农田庄稼“掠夺者”。12月6日,江宁区甘泉湖社区断腰村村民谭政华带记者去看地里被野猪踩踏的韭菜,“恨得牙痒痒,办法都想遍了!”谭政华无奈地说。

前所未有的“战争”

“来年庄稼还种不种?”堂屋挂钟敲了4下,陈敬鹄出门把野猪赶走,躺回床上却再也难以入眠,隔着窗户,听见野猪又回到地里拱土。

今年48岁的陈敬鹄是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于巷村村民。2003年,他和哥哥陈敬鸿合伙成为镇上第一个农田承包大户,今年在于巷村和相邻两个村共承包水稻田630亩。

“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战争。与野兔、狗獾、麻雀等野生动物争夺粮食,我都没怕过,但野猪真的斗不过。”12月3日12时左右,从地里干活回来的陈敬鹄告诉记者,受野猪侵扰,今年收成减少不少,再这样下去,明后年他便不打算承包农田了。

12月6日,记者走访南京市江宁区发现,该区丘陵山地周边农田也深受野猪侵扰。

倒塌的丝瓜架、大小不一的蹄印、被拱得凹凸不平的地面……远远看一眼,断腰村村民谭政华就知道,昨夜野猪又来光顾了。“有时候真恨不得咬它一口。”这两年,野猪成了谭政华的“头号大敌”。虽然夏季的时候谭政华的丝瓜就被野猪拱了,如今倒塌的架上只剩枯藤,但谭政华每次再看还是气得直拍大腿。

断腰村的村民对类似场景已见怪不怪。村子背靠龙山,左面是梅子冲,前面不远还有杨家大山,整个村子被野猪“大本营”包围。“断腰村50多户村民,谁家的地没被这群猪崽子拱过?”谭政华说。

野猪侵扰农田的背后,实际上是人和野猪的“领地之战”。

过去人类占“上风”,村民不断“搬近”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人进猪退”一直在上演。除承包农田,村民还擅于“开荒”,靠近山脚的零碎土地,也种上了韭菜、白菜、葱等蔬菜。但近两年,“人进猪退”进程被打断,有“猪进人退”的趋势。野猪作为杂食动物,在没有老虎、豹子、狼等天敌的情况下,数量呈“指数级”增长。

“野猪的繁殖能力很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丁晶晶告诉记者,野猪每年秋季交配、春季产崽,每窝可产4头至12头幼崽,两年繁殖3次。林地面积增加也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栖息地。“十三五”期间,江苏新增造林面积246.9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4%。“丘陵山地周边农田受野猪侵扰会多一些。”丁晶晶说。

“土办法”屡战屡败

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受野猪侵扰的村民不断采取行动。

断腰村农田外围,记者见到各式各样的围挡。树枝搭配麻袋布是入门装备,底部加装塑料封条也只是进阶,高级的还有“钢筋铁皮”组合。村民将钢条间隔一米左右插进土里,内圈细致地围上铝合金板,交接处用钉子固定,一个密不透风的防野猪钢铁“堡垒”打造完毕。“每吃一次野猪的亏,围栏就升级一次。”谭政华说,起初的简易围栏只能防几天,不久野猪们就知道从麻袋布的间隙钻进农田,最后只有钢铁“堡垒”还算管用,但费钱费力,半亩地围下来至少1000元,还搭上10天工时。

由于村民投诉较多,南京市江宁区甘泉湖社区组织了“野猪驱赶小队”。社区副主任黄杨告诉记者,小队成员以社区工作人员为主,24小时轮流值守。村民一旦反映有野猪侵扰农田,将第一时间组织队员赶到现场。“不仅是防止野猪伤人,我们也怕村民一时激愤伤了野猪。”黄杨很无奈。

事实上,与农民争地的野生动物远不止野猪一种,而且这些野生动物往往都受法律保护,伤不得、碰不得。

“因早稻卖得贵,以前农民抢着种早稻,现在变了。”采访中,不少农民向记者表示“不愿家中稻子早熟”——早熟的稻子要面对鸟类的“围攻”,宁愿水稻一起成熟,大家共同分担鸟类夺食损失;不是没想过驱赶,但扎稻草人、插彩旗、围彩带、放鞭炮……各种办法都想了,麻雀等鸟儿该吃还是来吃。

受野生动物侵扰的还有水产养殖业。

近年来,阳澄湖周边蟹农饱受白鹭困扰。“阳澄湖白鹭特别多,专挑螃蟹壳软时吃,一口一个。”抖音名为“阳澄湖上的蟹小明”的蟹农发视频“诉苦”:“一只只被白鹭吃掉腿的大闸蟹漂浮在湖上,心疼!”

常州市新北区蟹农张帆也有同样困扰:“平时还好些,螃蟹换壳的时候白鹭吃得特别厉害。”为保护自己的蟹塘,张帆只能在螃蟹换壳季一遍遍巡塘,但防不胜防。“最后我都放弃了,让它吃去吧。”

谁来充当“调停者”

“土办法”难奏效,农民也曾想过向保险求助。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虽有规定,但目前在江苏,“保险”尚处于“缺位”状态。以水产养殖为例,早在2012年,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就开始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被保品种逐步从河蟹拓展到了小龙虾、罗氏沼虾、紫菜等,但保险范围只针对因台风、高温、暴雨等造成的损失,野生动物侵害则不在其内。

陈敬鹄买了每亩两元的稻田商业保险,今年因大风水稻倒伏,获得赔偿。他希望,针对野猪侵害较重的区域,国家可推行相应保险——有些地区已作出类似探索。去年11月,浙江省义乌市为农民购买“野生动物肇事公共责任险”,对因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由保险公司按规定予以赔偿。江苏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明年江苏将在南京市浦口区和宜兴市试点落地“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由财政“买单”。

谭政华则希望政府可以成立捕猎队,将野猪种群数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今年以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已经在江西、安徽、浙江等14个省份开展野猪致害的综合试点防控工作,要求各地调查评估野猪危害,有组织开展猎捕调控活动。陕西省林业局7月份发布通告,将野猪禁猎期由原来的8个月缩短到2个月;四川省通江县在2021年底前,计划捕杀野猪750头;安徽省金寨县则由当地村民组建20人狩猎队,计划在明年1月31日前,完成目标200头限额的野猪猎捕。

2000年8月,《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发布,野猪首次列入受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保护目的是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物种多样性。但保护物种多样性不能让农民买单。对农民来说,受到野生动物侵害可以按什么标准获得补偿、该找谁赔偿,不应是一笔“糊涂账”。

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均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补偿主体是当地人民政府。“地方规范性文件应有具体的补偿机制,细化到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这样才便于操作,才能真正将赔偿落到实处。”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卫星认为,包括申请程序性问题,如农民应向谁申请补偿、申请后的处理时间等都应明确。

“江苏在探索可行的补偿路径。”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陈迎告诉记者,当野猪侵害农田时,如果损失较小,一般视为正常范围经营风险;如果造成较大损失,超过经营风险范畴,农民可向当地政府申请赔偿。

“农民一旦遭受损失,要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陈迎建议,首先要注意收集证据,可以用手机拍摄相关图片、视频,最好有邻居等人证;另外还要注意固定证据,可以请公证处对受损害农田进行评估和公证。“农民切勿自行猎杀野猪,那样可能构成犯罪。”陈迎提醒。

值得欣慰的是,这种日益尖锐的矛盾已有解决的“突破口”。就在12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没有出现野猪,拟从“三有动物”名录中删除野猪。专家指出,这依然不意味着民间可以随意捕猎、食用野猪,但这也为未来野猪与农民之间的“夺粮之争”带来新变量。

□ 本报记者 陈珺璐 蒋明睿 刘春

(责编:萧潇、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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