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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阳澄湖水源地保护不力 存在违规项目和环境风险被通报

2021年12月17日10:44 |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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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内仍存在大量违法违规餐饮。图片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水上蟹坊”水面都是油污和垃圾;浅水湾商业街店面从阳澄湖取水排水,污水排放雨水口。图片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人民网苏州12月17日电(记者王继亮)日前,江苏省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面启动,16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集中公开通报了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进驻苏州市督察,发现昆山市、苏州工业园区和相关部门对阳澄湖饮用水源地保护重视不够、放松要求,对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不力,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主要问题包括:昆山市“拦湖筑坝”,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进行水上餐饮;苏州工业园区对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不力;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阳澄湖是江苏省重要淡水湖泊之一,是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水源地和昆山市饮用水源的补给水源,也是苏州市重要战略备用水源。此次督察发现,昆山市、苏州工业园区落实阳澄湖水源地保护不力,利用阳澄湖岸线独有的生态资源禀赋“环湖开发”“与湖争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贴线甚至围湖造地进行餐饮、酒店、娱乐等项目建设。2018年,国家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但苏州市部分地区和部门缺乏动真碰硬的决心,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导致整治走过场。至今,部分位于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拆除或关闭。

为加强阳澄湖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源和战略备用饮用水源安全,1996年,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批准实施《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条例划定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范围,并明确禁止建设性开发活动。2016年1月,省政府批复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其中分为一级、二级、准保护区,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建设和监管。

通报称,阳澄湖大闸蟹素有“蟹中之王”美称,阳澄湖更是因此驰名中外,“银帆破浪舟归晚、蟒蟹出舱客至繁”,每到蟹季,大量游客纷沓而至,催生了阳澄湖周边“农家乐”“水上蟹坊”餐饮业无序发展。2019年11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连续两天对苏州市相城区的阳澄湖周边农家乐餐饮污染问题进行曝光,引起高度关注。但苏州市未能正确认识餐饮无序发展对阳澄湖生态环境的破坏,仅仅对曝光的“美人腿”和莲花岛上的农家乐开展了清理整顿,昆山市对大量打“擦边球”直接建在水面上的“水上蟹坊”餐饮污染问题放之任之,甚至对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水上餐饮表面整改。昆山“渔家灯火”餐饮区在2002年后,相继出现“水上蟹坊”形式的水上餐饮,部分水上餐饮违规建设在湖体水面。阳澄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后,地方政府没有按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家乐、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等项目进行拆除或关闭,却在阳澄湖内“拦湖筑坝”试图掩盖,造成水上餐饮不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假象”。督察发现,2016年以来,“渔家灯火”餐饮区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持续违法改建水上餐饮项目,目前在二级保护区内仍存在约79家违法违规“水上蟹坊”餐饮店,形成伸进保护区的“奇特触角”。

万邦水中天度假区酒店项目、浅水湾商业街餐饮项目、华谊影城娱乐部分项目均位于阳澄湖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2016年省政府批复阳澄湖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后,苏州工业园区对“围湖造地”万邦水中天度假区酒店项目查处不到位;对已划入二级保护区范围的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在建华谊影城娱乐项目未及时制止,而是“顶风而上”继续追加开发建设;对浅水湾商业街餐饮项目雨污不分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2018年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指出该3个项目属于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后,苏州工业园区仍未按照国家要求整治到位。

督察指出,苏州市没有把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带电的高压线,反而成为“一划了之”的突破线。沿湖部分地区底线思维不强,对阳澄湖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性认识不清,相关部门在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上打折扣、降标准,整治走过场,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未消除。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责编:张妍、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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