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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批省级地方法规获表决通过

2022年04月05日08:27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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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一批省级地方法规获表决通过

《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等三部省级法规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法规进行了发布和解读。

【立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医疗机构有效衔接】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对政府部门职责、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特别强调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有效衔接,要求急救站(点)不得以未付费等理由拒绝或拖延为患者提供急救服务;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推诿接受患者并进行救治。作为被追加进入今年立法计划的项目,《条例》从立项到出台仅用一年时间,为助力疫情防控提供及时有效的法治保障。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志红介绍,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江苏当前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十分及时,也很有必要。

【依法保护土壤健康 确保吃得安心住得放心】

《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明确耕地开垦利用条件。要求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不得开垦为耕地;同时,严格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并为保障公众知情权作出了相关规定。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介绍,对移出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开发为商品房的,开发商应当公开土壤污染状况和治理修复信息,切实保障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为洪泽湖生态保护划下法律红线】

同样关乎环境保护的《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明确保护优先、合理开发资源的原则,针对洪泽湖目前面临的水域面积萎缩、生态环境退化等问题作出一系列禁止性规定,包括禁止围湖造地、圈圩种植、圈圩养殖;禁止新建、扩建宾馆饭店等,守牢生态红线。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罗聪懿 杨时盛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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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萧潇、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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