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疫情一览|2市有新增 南京地铁S8、S6号线恢复运营
(5月11日0时至5月12日10时)
5月11日,江苏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新增4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涉及苏州、无锡2地。江苏全域现均为低风险地区。自5月12日首班车起,南京地铁S8号线恢复全线运营,南京地铁S6号线(宁句城际)全线恢复运营。
本土新增
5月11日0时至24时
江苏无新增确诊,新增47例无症状,其中:
无锡:新增43例无症状(均在江阴市,其中隔离点41例,封控区1例,管控区1例)
苏州:新增4例无症状(1例在吴江区隔离管控中发现,1例在太仓市隔离管控中发现,2例在张家港市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防控措施
5月11日10:00-5月12日10:00
江苏省核酸检测降价
自5月12日起,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由28元/次降低至20元/次,混采检测由8元/人次降低至4元/人次,调整后价格为最高政府指导价。
南京:地铁S8、S6号线恢复运营
自5月12日首班车起,南京地铁S8号线恢复全线运营,南京地铁S6号线(宁句城际)全线恢复运营。运营期间,跨市域乘客请携带好本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备查。
苏州:轨道交通2/4号线苏州火车站、吴江智轨T1恢复运营,部分年级返校复课
5月11日起,苏州轨道交通2/4号线苏州火车站恢复运营服务,乘客需持有当天苏州火车站火车票方可出站。同日起,吴江捷运系统T1示范线一期工程恢复运营服务。
5月11日,苏州对全市小学、初一初二年级、中职技工学校、幼儿园、高一高二年级的返校教学时间作安排。小学4—6年级、初一初二年级于5月12日返校上课。小学1—3年级于5月15日报到,16日返校上课。中职技工学校、幼儿园于5月23日返校上课,幼儿园返校遵照自愿原则。高一、高二年级6月1日前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活动,6月1日—9日放假,6月10日—7月9日返校上课,7月10日—8月21日放暑假,8月22日—28日返校上课,8月31日秋季学期报到,9月1日秋季学期开学。
无锡:江阴封控点调整管理措施,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5月11日,无锡江阴市对封控点采取以下管理措施。村(居)民应自觉遵守封控区管理规定,对违反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引发疫情扩散、传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足不出户”规定者,立即采取集中隔离14天措施,隔离费用自理。
5月12日6时至10时,无锡江阴市在部分镇街园区开展核酸检测,检测范围为周庄镇、云亭街道、华士镇、高新区、澄江街道、新桥镇、月城镇、南闸街道。
南通:通州区、启东市、通州湾示范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5月12日6:00至13:00,南通通州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5月12日7:00至14:00,南通启东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带*采样点时间延长至17:30。5月12日7:30至14:00,南通通州湾示范区开展第十二轮全员核酸检测。
徐州:睢宁县6个乡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22个区域解除管控措施
自5月12日零时起,徐州睢宁县沙集镇、梁集镇、魏集镇、姚集镇、庆安镇、官山镇等6个镇全域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全域全员使用“徐州健康宝”,加强来(返)睢人员健康管理。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得出镇域运营,社会车辆非必要不出镇。各级各类学校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专班有序组织恢复线下教学。
5月11日,徐州睢宁县对22个区域解除相应管控措施,涉及高作镇石墩村、高作镇夏庙村、高作镇后刘村、高作镇高南村、高作镇高作社区、高作镇刘大庄村、百盛润家中山路店、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元府西路农业巷、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八一公馆小区、江苏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万象天地小区等区域。
镇江:句容市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5月12日上午,镇江句容城区开发区(黄梅街道)、华阳街道、崇明街道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淮安:汽车总站、汽车客运北站及部分县际班线恢复运营
自5月13日起,淮安汽车客运站(总站)、淮安汽车客运北站恢复营业,部分县际客运班线恢复运营,淮安汽车客运南站、淮安高铁汽车客运站及省市际客运班线将逐步有序恢复运营。淮汽集团将逐步恢复淮洪快速公交运营,首先恢复洪泽至淮安汽车总站运营,后期视情况恢复洪泽至淮安汽车北站和淮安高铁汽车客运站运营。淮汽集团将逐步恢复淮涟专线班次运行,线路走向改由金城路、城东路、老涟中方向行驶。
连云港: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序恢复培训业务
自5月16日起,连云港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序恢复培训业务。科目一理论培训一律实施线上远程培训;科目二、三驾驶操作培训,严禁除教练员之外的第三人乘坐,严格实行“单车单练”,待训学员之间严格保持“一米线”,减少人员聚集。
涉疫通报
无锡:通报9起违反防疫规定行为,其中一“黄码”男子隐瞒江阴行程送货被立案
5月10日,无锡江阴市在核酸筛查中发现甘某某(男,37岁)检测结果呈阳性,目前已被隔离治疗。经调查,5月3日,甘某某因有周庄镇华宏村旅居史,其健康码被“赋黄码”,但甘某某于5月4日至7日期间,未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居家健康监测,隐瞒其在周庄镇华宏村的行程,不如实报备,多次驾驶车辆在部分镇街接送货、加油,致使新冠肺炎有严重传播危险。甘某某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江阴市公安局已对其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
其余案件涉及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聚集在车库内打麻将;赌博;违规营业;擅自经营;未遵守居家隔离要求私自外出;诊所擅自接诊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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