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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从严规范征收行为

2022年08月12日16:26 |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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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出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从严规范征收行为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是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重点,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最近,南京市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从严规范征收行为,妥善安置农民群众,为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不愿签协议农民超10% 可不征收该地块】

《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统一了各区政策,在全市范围内保障了集体土地征收的公益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新办法创设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联席会议、跟踪审计和阳光公示三大机制,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将推动各区政府妥善解决安置人员资格认定、土地补偿费发放、征地信息公开等方面疑难问题。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与乡村振兴处处长刘洋介绍,在报批用地之前,先要跟农民去谈征地补偿的协议,协议签订了才有资格向上面报批用地,充分体现了农民的权益。如果不愿意签订协议的农民已经达到了10%以上,那么这块地就不再征收了,不是说过半数,甚至都不是三分之二。只要有10%以上农民不愿意征收,这个地就不征收。

对于法律允许的个别未达成协议仍可申请土地征收的情形,将“个别”比例严格限定在10%以内,兼顾保障农民权益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办法》在原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基础上,增加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规定,从制度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

【优化安置办法 体现“应保尽保”精神】

《办法》取消了户籍、现居地等原有要求,将安置范围放宽至“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积极响应进城农民的安置需求。在“安置人数与征收面积成正比”的上位规定基础上,增加兜底条款“全部土地被征收,或者征地后剩余土地为总面积不足5亩的边角地、夹心地”可安置全部农业人员,推动发展成果共享共用。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许莹 顾啸云 编辑/胡超

(责编:萧潇、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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