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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区原区委书记薛凤冠被提起公诉 致使国家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022年09月30日14:47 |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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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京9月30日电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薛凤冠(正局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凤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22年,被告人薛凤冠利用担任南京市秦淮区副区长,溧水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薛凤冠在担任南京市溧水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此前报道,今年1月26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南京市溧水区委原书记薛凤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薛凤冠简历

薛凤冠,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江苏响水人,1996年7月入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 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93年起,历任南京市第六十七中学教师、团委书记;共青团南京市白下区委干事;南京市白下区委组织部科员;共青团南京市白下区委副书记、书记;

2003年3月,南京市白下区瑞金路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5年6月,南京市白下区市容管理局局长、工委副书记;

2007年7月,南京市白下区副区长,援藏任墨竹工卡县副县长;

2010年5月,南京市白下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3年3月,南京市秦淮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4年2月,南京市秦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16年1月,南京市溧水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9年5月,南京市溧水区委书记;

2021年9月被免职。

(责编:李静晔、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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