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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常熟建發尚虞院:簽完購房合同 陽台欄板“長高”50厘米

2021年07月14日11:54 |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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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常熟建發尚虞院:簽完購房合同 陽台欄板莫名“長高”50厘米

常熟的吳先生向記者反映,今年5月份,他購買了建發尚虞院的房子,簽完購房合同不久,開發商又給他發了一份告知書,說他買的房子陽台結構有變化,要讓他簽字確認。吳先生到現場一看,原來二三十厘米高的陽台欄板變成了七八十厘米高,而他在買房子的時候,壓根就不知情。那麼,購房人簽了合同、付了房款,陽台怎麼突然就變樣了呢?

【陽台欄板高了50厘米 購房人:壓根兒不知情】

今年5月20號,吳先生看中了常熟建發尚虞院五號樓5樓一套面積106.5平米的房子。吳先生告訴記者,銷售人員說實際房子跟樣板房一樣,戶型大小都一樣,吳先生就交了定金,第二天就直接簽約了。

6月12號,吳先生突然收到開發商的通知,要他到售樓處去簽字確認一份關於房型結構發生變化的告知書,得知陽台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吳先生告訴記者,當時看房時,他看到的陽台欄板的高度大約有二三十厘米高,封閉之后可以做一個落地窗,可現在,欄板的高度比原來足足高了五十厘米左右,無論採光還是視野,都受到很大的影響。

吳先生說,如果當初買房時他知道陽台是這樣,肯定就不會選這套房子了,可當初樓盤銷售人員根本就沒有就相關情況進行告知,購房合同裡也沒有相關說明。

【售樓人員未盡到相關告知義務】

事后,吳先生多次找到開發商,要求對方就此事給個說法,但開發商卻遲遲不給解決。那麼,吳先生當時看房時,樓房銷售人員究竟是如何向他進行介紹的,是否盡到了相關的告知義務呢?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來到了建發尚虞院售樓處,銷售人員帶著記者看了吳先生購買的106.5平米戶型的樣板房。

記者仔細詢問:陽台的窗台是不是就像樣板房裡的這麼高,交付的時候是否也大約是三十厘米?對此,銷售人員回應,在沒有封閉窗戶的情況下,都是一樣的。

對於房屋結構,記者向這位銷售人員再次進行了確認。銷售人員告知,每個樓層從二樓到樓上都是一樣的,只是一樓不一樣。但是,一樓不做住宅,而是作為活動空間。

整個看房過程中,銷售人員並沒有對特殊樓層陽台結構可能存在的差異進行告知說明。當這位銷售人員帶記者離開樣板房時,記者注意到,樣板房門口的一塊展板上寫道:同一戶型在不同樓棟、不同樓層、不同位置陽台結構及局部細節可能存在差異。當記者就此提出疑問時,銷售人員這才進行了相關說明。

銷售人員透露,蓋樓有腰線,如果有外立面裝飾的線條經過,那個樓層的陽台可能會高一點,腰線層是五樓和十九樓。普通陽台高度二三十厘米就差不多了,但是腰線層的高度大概到八十厘米。

【房管部門協調雙方和解 開發商表示后續將詳細告知】

隨后,記者將調查得到的情況向常熟市住建局進行了反映,房管部門表示,從記者調查到的情況看,開發商在售樓時,確實沒有對購房者盡到相關的告知義務。對此,房管部門也來到建發尚虞院售樓處,對此事進行了協調。常熟建發尚虞院售樓處的一位負責人表示,5樓和19樓的腰線層,當初在規劃設計圖紙上就已經存在,是無法進行改造和拆除的,他們也在售樓處進行過相關公示。最終還是要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去處理這件事。

在常熟市房管部門的協調下,吳先生就此事和開發商達成了和解,建發尚虞院售樓處的這位負責人也表示,在后續的銷售中,他們將對不同樓層陽台結構存在差異的問題,向購房者進行詳細告知,主動提及。

對於房屋可能存在的一些不利因素,開發商在售房時,應該向購房人進行詳細告知,即使沒有告知,在購房合同裡也應該有所體現。等到購房人簽了合同付了房款,突然通知說陽台變樣了,還要購房人必須簽字認可,這不成了霸王條款了嗎?無論是有意為之還是因為疏忽大意,我們都希望開發商能從這件事情中吸取教訓,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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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蕭瀟、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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