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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檢察院原副檢察長祁樹良受賄案在連雲港開庭審理

2022年01月26日10:55 |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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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連雲港1月26日電 (閆峰)人民網從江蘇省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徐州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正處級)祁樹良受賄一案,25日在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祁樹良被控利用職務收受財物超180萬元。

連雲港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祁樹良在2004年至2016年,利用擔任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徐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處理協調、項目規劃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及個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6.9萬元。

據了解,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証據,被告人祁樹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証,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祁樹良還進行了最后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21年6月,祁樹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祁樹良簡歷

祁樹良,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河北滄州人,本科學歷,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0年11月至1990年10月,部隊服役﹔1990年10月至2002年1月,歷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書記員、助檢員、副科長、處長﹔2002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07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反瀆職侵權局局長﹔2009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反瀆職侵權局局長﹔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正處級)﹔2014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保留正處級待遇)﹔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任徐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2019年9月,任徐州市科學技術協會二級調研員。

(責編:唐璐璐、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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